第875章 反向引导,反客为主(1 / 2)

但让金胜疑惑的是....查就查呗,为什么蜀黍要把自己喊过来做笔录?

不过这也没什么好多想的,等会儿问下去就能知道了。

“我跟丁言、唐远征两人都见过面,谭薇没有。”

“你们是怎么认识的?”

这个问题等于脱裤子放屁,蒋博咋可能不知道。

之所以问出来,就是为了寻求正式记录在案,以及‘解释’过程中有可能会出现的破绽而已。

普通人或许意识不到,可金胜是谁啊....自然明白蜀黍打的什么主意。

“他们健身房大股东陆北,涉及到了一桩民间借贷类的诈骗案,一审被判了12年半,现在他的家人找我接手二审上诉事宜。”

“前段时间,我出于对辩护方向的考虑,就让陆北签署了一份‘专项委托协议’,调取健身房近几年的财务数据。”

“当时负责接待,并接收‘查账申请’的人,就是丁言,健身房的副总经理。”

“随后没几天,他通知我申请通过了。”

“我就让同事赵毅,去把财务数据拿了回来。”

“经过专业人士的专项审计,发现了很多问题。”

“虚增成本、广告投放效果与费用支出不匹配、设备维护成本虚高、私教与实际会员需求不匹配、存在关联交易....等等。”

“因此,我于4月11号,也就是上个星期五,上午10点左右,约见了丁言和唐远征,要求他们尽快予以更正,否则我将代表当事人陆北,采取必要的法律措施,包括但不仅限于向税务部门进行反应、向治安部门报案,追究两人的相应法律责任。”

“唐远征希望我能给予5天的时间考虑。”

“这种合理要求,我自然不会拒绝。”

“情况就是这样......”

蒋博立即追问道:“金胜,既然你发现了这么多问题,那为什么还要去找他们谈呢?”

“你是一个专业律师,应该很清楚,他们伪造财务报告,逃避纳税,侵吞公司利润.....这已经涉及到了刑事犯罪。”

“最正确的做法,应该是向我们治安部门报案。”

金胜双手一摊,有些好笑的看向了蒋博。

“违法吗?”

“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好像并没有强制要求.....公民在发现有人违法犯罪的情况下,就一定得报案吧!”

“事实上,绝大部分公司,其实都有相似的情况发生,但为了保持运营稳定、避免人心惶惶、产生舆论之类的,很多老板都会选择私下解决,要求涉事人员退回违法所得,主动离职.....等等之类。”

“所以....被其他股东侵占了利益这种事,还是得受害人自己拿主意才行。”

“我是他的律师不假,但我们签署的委托协议中,明确标注了‘代理事项’是诈骗案的二审上诉。”

“专项委托,也仅仅只能调取公司财务数据,并不包含后续处理。”

“我唯一需要做的,就是找到最有利于当事人,最符合现行阶段的方案。”

“因为......时间不等人啊!”

无论从法律层面,还是律师职责上,这番回答都属于滴水不漏级别的。

最主要的是,金胜还很‘随意’的翘起二郎腿,整个人轻松的靠在椅子上,完全是一副‘你奈我何’的嚣张样。

底气看上去,不是一般的足。

蒋博干了这么多年的蜀黍,录口供的人不知凡几,除了偶尔有一两个‘死猪不怕开水烫’的刺头之外,还真是第一次碰到这种情况。

心里那种别扭、不习惯的感觉,让他忍不住皱起了眉头。

但不得不承认.....人家说的没毛病。

“金胜,你所说的时间不等人,具体指的是什么?”

来了.....

金胜心里一乐,自己故意在最后的时候说出这一句,目的正是为了引起蒋博好奇,从而发问。

这叫:反向引导。

脑子好,懂法律,知规避,套路深,长的帅......就是可以为所欲为。

“蒋警官,您是刑侦支队的,应该很清楚,一件案子从线索核查、正式立案、开展侦查、批准逮捕、移送审查、退回补充、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判决下达,一共需要经历多久时间?”

“最快的半年左右,慢一点,起码得一年以上。”

“相比较,让丁言和唐远征等人付出法律上的代价而言,我当事人陆北,显然更希望能尽快摆脱自己身上‘一审罪名成立’这个状态,重新恢复自由。”

“只要放他们一马,就能拿到‘更正后’的财务数据报告,有利于诈骗罪的二审辩护。”

“再一个,被侵吞的所有款项中,陆北实际上只占了一半份额。”

“与其指望退赔、或者附带民事诉讼,靠着强制执行拿回来,让他们主动把钱‘吐’出来,岂不是更省事。”

“不过说到这儿了嘛.....”

金胜将目光投向了蒋博。

“蒋警官,现在这帮人已经被你们刑侦支队给立案侦查了,那么接下来,我可能就需要你们帮个小忙了。”

“什么忙?”

蒋博的眼神中,明显带上了一丝狐疑。

金胜注意到之后,脸上露出一个‘和善’的笑容。

“等到二审上诉被受理之后,我会向法院提交正式的《调查取证申请书》,明确写明....丁言和唐远征,因涉嫌职务侵占,已被立案侦查。”

“两人的讯问笔录内容,与诈骗案的核心事实直接相关,能够证明属于陆北的合法利益被侵占,对‘诈骗’这个罪名的定性、量刑,具有关键的无罪证据。”

“依据《最高法刑事诉讼法解释》第57条,辩护人申请调取该类证据时,必须提供明确的线索。”

“比如:丁言和唐远征被采取强制措施的办案单位、立案时间....等信息。”

“法院在接受申请后,肯定会向对应的办案机关,也就是你们刑侦支队.....调取相关的笔录材料。”

“所以我希望,蒋警官在给涉案嫌疑人做笔录的时候,帮忙确定一件事。”

“当初陆北明确提出要收购‘两人’手里的一半股权时,唐远征为何在明知自身不具备相应财力的情况下,敢于喊出反收购,并给出了180万的价格?”

“他是不是早就已经跟王高峰达成了‘某些’私下约定,想要拖垮陆北,为自身‘侵占’健身房利益这一非法占有目的,进行条件前置呢?”

“一旦弄清楚了这一点,就能证明......唐远征具有主观上的直接故意,有明确的非法占有单位财物的目的。”

“这对于案件的罪名定性,主从犯的区分,都是极其有利的。”

“同时,也能迫使几个嫌疑人认罪认罚,节省大量的时间......”

“蒋警官,您觉的对吗?”

蒋博闻言有些沉默了。

金胜有私心,这一点是毋庸置疑的。

但他提出来的建议,确实对案件的处理.....是极其有利的。

既是双赢,也是阳谋!

不过....现在好像是自己这边,在给金胜做正式的询问笔录吧!

为什么谈着谈着,味道就变了呢?

一旁负责记录的陆知行也有点懵,这些带有‘PY交易’性质的话......是能在这里说的吗?

其实从金胜说到一半的时候,他就已经停止了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