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74章 怎么才能触发股权回购?(1 / 2)

她拿起手机,拨通了公司值班法务的电话。

电话响了一会儿,对面才接了起来。

今天值班的不是别人,恰好是有过合作的袁律师。

“袁律师,我这边想咨询一件事情。”

林晚晚一边翻开手边的资料,一边仔细询问:

“如果投资方提供的尽调材料存在重大隐瞒,字节这边能不能要求解除合同?”

电话那头传来纸张翻动的声音。

“这要看隐瞒的内容,以及对方是否明知。”

“如果只是普通经营问题,投资方大概率不会承担责任。”

“如果他们清楚公司存在重大风险,却在尽调过程中故意遮掩。

甚至提交虚假材料,那就有操作空间。”

“那袁律师,我该怎么操作?”

“协议途径,可以看股权回购条款。”

袁法务顿了一下,又补充道:

“尽调提供的财务、资质、诉讼、债务、核心客户等信息,必须真实完整。

只要确认存在重大虚假或者隐瞒,就能触发股权回购。”

“由创始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按照本金退回。”

林晚晚翻到合同最后几页,果然在风险承担部分找到了相同的条款。

她继续问:“法律途径呢?”

“可以以欺诈为由,请求撤销投资合同。”

袁法务提醒道:

“不过这条路需要证据,最好能证明对方在签约前就清楚相关问题,并且这些问题足以影响投资判断。”

林晚晚的视线落到装修工程四个字上。

“如果施工方存在严重质量问题,创始人却没有披露过呢?”

“那就要看这家施工方和创始人之间有没有关系,又或者有没有利益关系。”

袁法务提醒道:

“如果双方没有利益关系,创始人又一口咬定自己是被骗的,那么想要追溯到他们的责任就比较复杂了。”

“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法院很可能会不认可。”

听到这话,林晚晚眉头顿时皱了起来。

这下麻烦了,要是没有证据,说不准会变成拉锯战。

就在这时,袁律师突然想到了什么:

“对了,还有另外一种情况,就算没有证据,也可以假定对方是明知的。”

林晚晚连忙追问:

“是什么情况?”

“那就是价格远超市场价值。

创始人以远高于,或者远低于市场的价格进行购买或者销售行为。

都可以认定创始人是明知的。”

袁律师的说法,林晚晚只是稍稍思考就立刻明白其中的原因。

这样的操作,能让整体的账面非常好看,从而做到欺骗投资者的作用。

“大概什么比例是远超市场价值?”

“通常10%就是临界点了!”

“如果有合理的理由,这个比例能够提高到15%。”

“但如果没有恰当的证据,只要相关的服务,售价高于或低于市场平均值的10%,就能作为创始人是否明知的证据。”

听到这个比例,林晚晚顿时长长的松了口气。

这下好办了!

“我明白了。”

林晚晚挂断电话,把昌江城建的资料单独抽了出来。

别的不说,光是昌江城建低于市场占有10%~15%的报价,就能作为简居欺骗融资的证据。

另外,只要八家门店的检测结果,能够证明装修存在严重问题。

后面的材料采购、工程验收、推荐流程都可以继续往下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