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68章 安徽天长碎尸案《二》(2 / 2)

更让警方笃定的是,案发之后,该男子多次主动浏览天长市政府官方网站,频繁关注本地新闻与案件通报,持续跟进碎尸案的侦破进展,心理状态极度反常。诸多反常迹象足以证明,该男子即便不是真凶,也必然与陈永芳的失踪被害有着密不可分的关联。

警方立刻对网名为瘦西湖的男子展开深度身份核查,最终确认其真实身份为顾兆安。顾兆安出生于1967年12月26日,大专学历,原为国企职工,企业改制后下岗待业,婚姻状态离异,独自居住在扬州市涵江区某小区三楼,儿子就读寄宿学校,日常独居独处,拥有充足的独立作案与藏尸空间。

顺着顾兆安的身份线索,警方进一步锁定关键物证与轨迹。4月1日下午三点五十七分,陈永芳离校失踪的关键时段,一辆车牌号为苏KG0962的白色桑塔纳轿车,出现在学校周边路段,存在疑似接送、劫持受害者的嫌疑。核查车辆权属信息后,该车车主正是顾兆安。

车辆轨迹监控进一步印证了嫌疑。4月2日下午,这辆白色桑塔纳从扬州出发,一路驶向安徽天长,4月5日才返程归扬,全程行车轨迹、出行时间,与抛尸时间、抛尸地点完全吻合。多条铁证相互串联,顾兆安的作案嫌疑彻底坐实。

为避免嫌疑人畏罪潜逃、销毁剩余证据,皖苏两地警方迅速联动,全副武装、荷枪实弹开展抓捕行动。4月14日下午四点十四分,抓捕警力直扑扬州市涵江区顾兆安的居住小区,成功将其当场抓获。

落网后的顾兆安没有丝毫慌乱,神情异常平和淡定,面对上前上手铐的民警,只是轻声示意无需如此严肃。看似平静的神态之下,掩藏着残忍罪恶的真相。审讯初期,顾兆安心存侥幸,百般抵赖拒不认罪,可面对警方罗列的完整轨迹、DNA物证、行车记录等一系列铁证,他最终彻底放弃抵抗,如实供述了自己杀人碎尸、跨区抛尸的全部犯罪事实。

根据顾兆安的供述,他自幼家境普通,却天资聪颖,求学阶段成绩始终名列前茅,是邻里眼中的优秀学子。专科毕业后顺利进入国企工作,薪资待遇优厚,一度是全村走出的佼佼者。2003年,他花费十万积蓄购置私家车,生活安稳顺遂。可2004年企业改制裁员,他不幸下岗,每月仅能领取一千五百元基本生活费,生活质量一落千丈。

生活的落差、经济的压力,让他心态逐渐失衡,夫妻矛盾不断激化,最终婚姻破裂、夫妻离异。自此之后,顾兆安独居度日,无所事事,整日居家上网消磨时间,偶尔会通过网络结识陌生女网友,寻求短暂的慰藉,生活状态愈发颓废消极。

2007年4月1日下午,顾兆安居家登录QQ下棋闲逛,偶然收到陈永芳的好友消息。彼时的陈永芳网名为红梅花儿,年轻活泼,谈吐轻松。简单闲聊几句后,顾兆安直白提出线下见面的想法,言语露骨,意图轻薄。

让他意外的是,陈永芳没有拒绝,反而欣然应允。恰逢当日是愚人节,顾兆安心存疑虑,主动询问对方是否蓄意玩笑欺骗自己。为表诚意,陈永芳主动告知个人手机号码,敲定线下见面事宜。

随后顾兆安驾驶白色桑塔纳,前往扬州某高校南大门电话亭旁等候,顺利与陈永芳碰面。当日的陈永芳打扮精致,容貌清秀,体态丰满,指尖精致的紫荆花美甲、下唇小巧的美人痣,都与警方勘查的死者特征完全一致。

碰面后,顾兆安将陈永芳带回自己的独居阁楼,二人发生亲密关系。事后两人下楼来到客厅,无所事事的陈永芳随手拿起顾兆安的手机翻看。这个随意的举动瞬间激怒了顾兆安,他当即厉声质问对方为何私自翻看他人私人物品。

小小的争执瞬间升级,二人言语冲突不断激化,彻底撕破脸皮。争执过程中,陈永芳年轻气盛,直言要找人教训顾兆安,情绪激动之下,随手拿起身边的菜刀做出威胁姿态。

过激的举动彻底点燃了顾兆安的怒火,常年心态压抑的他瞬间丧失理智,彻底失控。他随手从鞋柜旁拎起沉重的哑铃,朝着陈永芳的头部狠狠猛砸。猝不及防的重击之下,陈永芳当场倒地,失去生命体征。

杀人之后,顾兆安陷入极度的慌乱与恐惧。他快速清理现场血迹,冲洗卫生间痕迹,换下沾染血迹的衣物,甚至强装镇定,前往前妻家中接送儿子上学,刻意伪装正常生活状态,掩盖自己的滔天罪行。

为了拖延时间、掩盖死者失踪真相,他拿起陈永芳的手机,模仿其语气给同学发送请假短信,谎称自己前往仪征治疗近视眼,需要请假数日,拜托同学代为向老师报备。不知情的同学没有丝毫怀疑,成功帮他掩盖了罪行,为他的毁尸抛尸争取了充足时间。

稳住身边人后,丧心病狂的顾兆安开始彻底的毁尸灭迹。他残忍肢解受害者遗体,将尸块分装在塑料餐布与方便袋中,精心打包藏匿。4月2日下午,他驱车跨越皖苏两地,奔赴安徽天长白塔河,趁着无人之际,将所有尸块全部抛入河道之中,妄图借助河水掩盖罪行,彻底销毁所有痕迹。

杀人抛尸后的十几天里,顾兆安终日活在恐惧与煎熬之中,日夜惶恐难安,夜夜噩梦缠身,时刻担心罪行败露、警方上门抓捕。直到被警方抓获的那一刻,悬在心头的巨石终于落地,紧绷多日的神经彻底松弛。

在看守所羁押期间,顾兆安满心悔恨,多次向管教民警哭诉忏悔。他坦言自己对不起无辜遇害的女孩,对不起年幼的孩子,对不起所有亲人,一时冲动犯下滔天大罪,毁掉两个家庭的一生,可所有的悔恨,都再也无法挽回逝去的生命。

2008年2月18日,安徽省滁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顾兆安故意杀人、分尸抛尸罪行极其恶劣,手段残忍、情节严重,依法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一审宣判后,顾兆安不服判决,当庭提出上诉。

2008年6月16日,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依法审理后,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并依法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2008年12月18日中午,罪大恶极的顾兆安在安徽天长依法执行死刑,这场横跨皖苏两地、轰动一时的梅花碎尸案,最终尘埃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