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章 十年之后,光国内乱(2 / 2)

等到第十一年,当半岛上的各个苏丹国被切断了出海口、耗尽了国库、内部王公纷纷倒戈时,才是四大藩王撕下伪装,亮出“奉天征讨”大旗,真正开始攻城略地的时刻。

这本是为了让藩王从“外来征服者”变成利益绑定的“本地大地主”,没想到,这种权力的下放,反而催生了他们的野心。

“兵部,传朕旨意。”

朱瞻堂猛地一挥衣袖,浑身透着杀伐之气,厉声道:“即刻向南洋水师下达最高级别的调令!”

“命水师都督即刻动用‘金符’,接管光国所有的港口要塞与市舶司衙门;切断光王府的一切财政俸禄与商业贸易!冻结光王府在皇家银行光国分行的资金。”

“同时,命墨王、祁王封锁孔雀河口,断绝一切陆路交通;命拿王陈兵恒河入海口,以演习为名,对光国实施全面的海上封锁!”

一连串的命令如同连珠炮般砸下,满朝文武无不噤若寒蝉。

所有人都明白,皇帝这是要动真格的了。

“陛下英明!”

兵部尚书钱业高声附和道:“臣遵旨!”

他在心中暗自惊叹,皇帝这一手精准地捏住了分封制度的七寸。

当年为了防止出现第二个“燕王朱棣”,朝廷可是煞费苦心,在《宗藩条例》中埋下了三道保险。

如今看来,这三道保险简直就是为今天准备的完美绞索。

第一道保险,叫“兵权分割”,出自《宗藩条例》第四十五条。

四大藩王平日里只有统兵权与千人以内规模的调兵权,凡发动千人以上规模之对外征伐,须提前三个月向朝廷兵部提交《征讨方略》,阐明出兵理由及预期战果,经廷议批准颁下敕书后,方可兴师。

擅自兴兵致生边衅者,无论胜败,藩王削爵一级,藩国防卫军指挥使斩首示众。

调动千人以上必须持有朝廷颁发的“金符”,而这金符一直由坐镇锡兰的南洋水师都督保管。

南洋水师都督就像是朝廷安插在小西洋的一双眼睛和一把悬顶之剑,虽无权直接调动孔雀半岛四王兵马,但绝对有权力在关键时刻冻结叛军的合法性。

第二道保险,出自《宗藩条例》第二十一条、第四十条。

允许藩国以矿产、物产等特产与朝廷进行贸易,所得款项须存入皇家银行藩国分行,从银行兑换金钞流通;朝廷鼓励藩国通过贸易充实藩库,不得强行摊派,虐待百姓。

藩国防卫军之粮饷、军械、被服,实行“双轨供给制”,其中粮饷、被服由藩国自备,军械由朝廷兵部拨付。

除非朝廷授权,否则藩国不得私造火器;凡私造火器或甲胄超出定额者,或私藏禁兵器者,一经查实,即刻削爵除国。

孔雀半岛四大藩王封地内的香料、棉布等物产,大都是通过朝廷设在锡兰岛的官商进行贸易,因为圣明官商给的价格很公道。

而一旦暂停贸易,冻结资金,并停止供应军械,那么只靠光王子孙各自的小金库能养活多少私兵和雇佣军?

恐怕不出三个月就会因为发不出饷银而哗变!

至于第三道保险,出自《宗藩条例》第七条。

凡皇子、皇孙、皇曾孙、皇重孙,自年满六周岁起,必须进入京师大本堂启蒙,十二岁入皇家学宫附属中学堂进学,十四岁始习儒法之术与御下之道,十六岁时方可结束进学。

虽然光王世子(唯一的嫡子)薨逝之事被隐瞒,光王第二子(庶出)长襄郡王、光王嫡长孙在光国争夺继承权,但长襄郡王的长子(继承人)此刻正乖乖地在京师读书。

只要继承人在圣明京师,光国国内那些想要拥立“长襄郡王”自立的将领们,心里就得掂量掂量造反的代价。

与年富力强的长襄郡王相比,年幼的光王嫡长孙显然更需要依靠朝廷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