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惊呼出声,有人噤若寒蝉。
被告席上一丝声音也无。
法官不等众人反应,敲下木槌:“现在闭庭!”
嗵。
木槌落地,干脆利落。
法官合上卷宗,起身,头也不回地从侧门走进休息室。
黑幕之后。
那12道身影陆续散去。
无声无息。
……
判决是5月6号下午5点宣布的。
到吃晚饭的时候,全风景城但凡有点门路的人都知道了。
消息像一滴水落进油锅,从酒楼到茶馆,从商行到衙门,筷子还没放下,话已经传开了三五遍。
入夜后。
沿着铁路、公路继续往澳洲腹地的各个定居点扩散。
同时跟着一艘艘帆船驶出港口,传往南洋诸岛、吕宋、琼州、大员、万山特区以及安南沿岸的每一处拓殖据点。
而当夜的风景城。
没有几个老板的家熄了灯。
各大律所更是彻夜未眠,书案上堆满卷宗。
不少茶馆、酒楼通宵灯火辉煌,大门敞着,进出的人络绎不绝。
诉棍、律师、工坊老板、拓殖股东、劳务公司的掌舵人、各公司的高官……乌泱泱挤了一堂。
话题只有一个。
这场官司往后会带来什么。
尤其劳务公司、矿场公司、拓殖公司、海贸公司……
简直个个都是本案的重灾区。
但凡沾边的老板,这段时间都别想睡安稳,谁也不知道自己名下那摊子事里埋着几颗当年随手扔下的雷。
而无数诉棍、律师已经像嗅到血腥味的鲨鱼一般连夜翻出各家公司的公开档案。
一条条核对、一行行推敲。
有人连夜誊抄告示,有人托人递话,有人直接摸黑找到了疑似受害员工的家门口……
敲门,坐下,摊开一张委托书。
争取来一把大的。
这种赔偿、罚款既然有了先例,后面照方抓药就是了。
只要公司举证不能或举证不利,十桩官司里有九桩半都跑不掉。
到时多争取些赔偿,跟诉方当事人五五分账……要是当事人脑子不灵光,还能再多分几成。
而法院对公司课以的罚金诉方也有一份,比例虽说不多,但绝对数字高得吓人。
一笔罚金折下来,实际到手的钱可比当事人那点赔偿多多了。
这套路子是有先例的。
当初周晓在完善劳动法时,对工作时间的限制就来了这一手……
让律师代为诉讼。
她自己不出面,而是通过各种隐晦的手段递出话去:
给我往死里告!
但如果没有足够的经济手段作为奖励,谁愿意平白去得罪那些财大气粗的地主老财?
那不是自讨苦吃吗?
可只要有钱赚。
就有人敢接。
这一举措随着时间推移,逐渐被全英华各地方法院承认并沿用下来。
只要诉方律师能告赢,凡是法条规定败方须支付罚金的便会拿出一定比例奖励给诉方当事人。
至于当事人和律师之间怎么分,那是他们自己的事,政府不过问。
律师自然也不是做善事的,在委托时便把合同签得清清楚楚。
白纸黑字,落在明处。
这个时代的民众普遍老实本分。
倒不是胆子小。
杀人犯、海盗、强盗、诈骗犯一大推,压根没几个怂人。
而是骨子里有一种很质朴的观念:
我只拿我应该拿的。也多亏了这份质朴,那段时间,全英华的律所几乎全都发了一笔横财。
多少律师一个案子接着一个案子地做,挣的钱,抵得上寻常人几辈子的收入。
油水厚得连他们自己都有些发慌,翻来覆去看着银行账户上的数字。
总怀疑是不是哪里搞错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