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宣布!还是不够啊!【月票加更!】(1 / 2)

徐德是一个高尚的人,是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也是一个尊重对手的人。

更是一个守法的公民,做事也向来都合法合规!

所以。

这次庭审,他所做出的一切辩护...都是合法的!

但很明显。

范贺不这么认为。

“精神鑑定报告!”

代理人席位上。

被害人民事诉讼代理人范贺,脸上流露出错愕神情,整个人陷入到凌乱阶段。

对方掏出了精神鑑定

鑑定谁刘国富吗

理论上这样没错。

毕竟,如果范贺是徐德的话,在被告人张月已经將刘国富关於自身精神病的状况说出,並且已经录音。那么,范贺百分百会针对对方的病症进行调查。

只要打掉精神病,那案件就能胜七成!

所以,开庭前,还没收到鑑定申请时,范贺还嘲讽对方,认为这就是个偏僻的无能律师。

但眼下..

什么叫你做了鑑定报告

什么叫你是给被告人做了个鑑定报告!

什么又叫,你认为你的被告人,也是精神病,拥有合法、不负刑事责任的豁免权!!

不对.

不是这样的。

你应该想办法剥夺掉我的核心辩护法例,然后我们在互相辩诉,之后双方各自拿出证据,要么刘国富没精神病,张大存在一定防卫,要么刘国富有病,张大故意杀人..……

经过焦灼的庭审过程后,再宣判才对啊。

而不是,你看了看我委託人,前一次的辩护方式..…

然后眼前一亮。

复製一份给你自己的委託人用!

混蛋,庭审不是这样的,打官司也不是这样打的!!!

“这这”

“精神分裂...”

范贺震惊了,他瞪大眼睛,死死盯著徐德手上的那份鑑定报告。

他是个资深律师,经手过精神案件,自然知晓,鑑定报告確实就长这样。

至於..

报告的真假

这个確实需要在意...但也不需要在意。

为什么

因为这里是庭审!是四川成都中级人民法院的第一法庭!

在这里举假证不想活了!

何况..

“范律师,这份申请...好像是提前做的。”

团队里两个律师,左右看了看检察官和法官,隨后脸上流露出便秘一样的表情。

闻言。

范贺回过神来,左右看了看。

却发现。

公诉席和审判,明显是有了点心理预兆,此时虽满脸咋舌不知该如何处理,却明显没质疑来源。换句话说,这份鑑定报告.....

是合法的!存在司法法律效力!可用作庭审直接信息的!

“该死,开庭前你们没检查!”

范贺气的要骂娘,公用证据,甚至还是铁证,结果他们自己没注意到..….

这种低级错误,但凡外传,对团队都是一个重大的打击!

“检查了啊,可实在是检查不完啊!”

团队律师欲哭无泪。

“成都上起强姦案、联繫受害者、强制医疗区精神档案、联繫主治医生、绿森市案件、第九通用综合医院”

“检查不完啊,没时间啊!”

听到这话,范贺的脸色宛若霓虹灯,五顏六色的变化。

是的。

检查不过来,刘国富牵扯的东西太多了,全查一遍,少说三个月。

而按照自身的战略....

他的计划,是先给予对方压力,期间將刘国富从案子里摘出去。

徐德期间大概率会来调查刘国富的精神病,自己再以此进行拖延,爭取到足够的整理时间。谁承想..

对方压根就没想过驳回刘国富精神病。

而是直接复製粘贴一份!

“哢哢!”

范贺那张紧绷的脸上,后牙槽发出清脆的摩擦声。

“尊敬的审判长。”

“这是存在司法效力,经过上级指定,在四川成都,华西医院精神科专家鑑定的精神报告。”“报告上明確指出,被告人张大,患有较重的精神疾病,即“精神分裂』!”

审判区中。

整个第一法庭,此时异常安静,静的能听到彼此的呼吸声。

唯有被告律师徐德站起身。

他將鑑定报告递给书记员后,便面色淡然,缓缓开口道:

“有关精神分裂。”

“在精神层面,典型症状便是“幻觉、妄想、思维混乱』。”

“部分患者发病时,会丧失辨认能力,分不清现实和幻觉,无法判断对方行为是普通口角还是恶意伤害,也无法判断自己行为的对错、后果。”

有个冷知识。

那便是,心理疾病、精神病、神经病...

这三个看似类似的东西,实际上是完全不同的玩意。

甚至,细分下去,多数人会將精神分裂和人格分裂当成一个东西,但实际上也是完全不同的玩意。而人格分裂,和多重人格分裂,虽有点类似,却也不同。

別的就不提了。

单张大存在的精神分裂...,

精神分裂类似於,你感觉自己“裂开』,字面意义上的那种痛苦的精神意识裂开,大脑不受控制,思绪紊乱。

难以理解的话,可以简单理解成“疯子』。

一个人疯了,完全感知不到外界的信息,那么.儘管他的肉体做出了行为。

可也不是在主观意念下所为。

所以..

“精神分裂,受刺激后发作,意识和行为会彻底失控。”

“如打人,肢体动作不受主观理智约....”

“而案发时间段...”

被告席。

徐德淡淡开口,他仿佛宣读诉书一样...儘管他是被告方。

“很巧,被告人张大经受到强刺激,精神病急性发作!”

说著。

他顿了顿。

接著又抬头,试探性的看了眼检察官,范贺,以及上的三个法官,试探道:

“同时.”

“下手轻重,因为无法掌控!”

“噁心..,噁心噁心心噁心!!!”

代理人席位。

范贺脸色难看至极,放在桌上的拳头紧攥成拳。

他虽做过不止一起精神病案件,但精神病法例都是自己用。

直到现在.....

对手当著你的面掏出,你才真正的感受到有多茫然、无助!

他眼下,紧抓的点在哪

17刀。

是这种足以展露出明確杀人意图的行为,板上钉钉的“故意杀人』!

但眼下...,

“无法掌控下手轻重..』

范贺脑海中迴荡著对方最后一句话,只觉得大脑胀痛。

这不就明確在驳回自己紧抓的点吗!

“异议!异议!”

骤然间。

范贺忍不了了,他看完徐德递交的的鑑定报告后。

深吸一口气,平復一下自身的状况。

但好歹他也是海城的资深律师,专业能力还是有的,一瞬间,就抓住了案件最核心的部位。“被告方,根据现有证据,没有任何信息表明。”

“在案发期间,被告人张月无法控制自身行动!”

范贺开口道。

他的感官在这一刻,忽的变得十分锐利,儘管被徐德阴了一手,却依旧能找到破绽。

范贺觉得自己的潜力被逼出来了!

如果可以的话,他甚至可以和金牌过两招。

但金牌暂且別想了,先想想,怎么將眼下的庭审度过吧。

“没有任何证据,能直接指向,被告人张月精神失控,行为丧失控制能力!”

“依照《刑法》第18条,第三款。”

范贺深吸一口气,在高强度的逼迫下,他的法理能力得到大幅度增强。

“原文表明:【间歇性的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精神病是万金油,但不是免死金牌。

法例保护的是自身不受控的精神病。

如果。

你是一个精神病,但犯罪期间,並不处於犯病状態..….

那实际上,你依旧要承担完整刑事责任!

“综上所述。”

“《刑法》第18条,被告方,没有任何依据可套入被告人身上!”

范贺厉声开口。

话落。

徐德却也不甘示弱,他看向审判,冷声开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