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伤性命,保命为先,其余手段不限。
三十二处场地各不相同,每人配发的兵器也各有约束。
拼的是力气,更是脑子、经验,还有运气。
六十四进三十二,三十二进十六。
最后十六人,两人一组,扔进一片废弃校场自由较量。
装备全按大明军中制式统一配发……同一把刀、同一副甲、同一双靴,看谁能在同等条件下活到最后。
“这规矩……倒新鲜。”朱棣盯着朱雄英定下的章程,眉头微皱。
“为何偏要这般决出胜负?”
换作后世人,一眼便认得出……这是大逃杀。
可眼下,这法子头一回露面。
“跟我的新想法有关。”朱雄英答得平缓。
“新想法?”朱棣抬眼,“说来听听。”
朱雄英略顿,开口直说。
这是他对军队的新构想,也是提升大明对外战力的一条实路。
“叫‘特种部队’。”
话出口,他自己也知尚在纸上,连影子都未落地,更别说见光。
但朱棣问了,他便答。
眼下他心里认准的这支队伍的第一任主官,就是朱棣。
“特种部队?”朱棣念了一遍,似有所触,又觉模糊。
华夏语自有分量,单听名字,便能咂摸出几分意思。
“说白了,就是专干特殊差事的兵……对外,袭扰、破袭、狙杀、绑架、敌后侦察、偷情报;对内,反劫持、反突袭、镇非常之乱……”
“总之,一支专啃硬骨头、办难事的尖刀。”
朱棣眼睛一亮:“这不就是锦衣卫干的活?”
朱雄英轻轻摇头:“不一样。”
锦衣卫如今兼着这些事,只因无人可替……若有人能顶上,何须他们伸手?
眼下最棘手的,是各衙门权责不清,事事扯皮。
他心中早有盘算:锦衣卫,终究是管内的,专司内务、察访、稽查;而特种部队,则是对外的,重在战时突袭、敌后渗透、要地夺控。
“原来如此……”朱棣缓缓颔首,神色渐明。
“所以这回军演,实为遴选……挑出一批本事过硬的,编入那支‘特种部队’?”
朱雄英点头:“正是如此。”
“时间紧迫,只能从现役各卫所、营伍中直接抽调精锐,集训一段时日,再派去执行要紧任务。”
“头一茬,不贪多。四支小队,每队四至六人,加起来二十到三十个足矣。”
“按构想,每支小队设五类角色:统揽全局的队长,专司破门破障的突击手,专精爆破作业的爆破手,负责情报梳理与后勤调度的分析员,还有最后一类……专司远距狙杀的狙击手。”
“具体配比,视任务而定。有的偏侦察,有的重斩首,有的主破坏,人手和分工自然不同。”
“三到五支这样的小队,便足以深入敌后,干些寻常兵马想都不敢想的事。”
“十几个人,拿下一座城池,未必不能。”
朱棣眸光骤然一凝。
光是听这一番话,他已觉脊背微热。若真有这样一支队伍,正面交锋时,自家大军便是铁壁铜墙;而他们潜入敌后,却比千军万马更令人心悸……断粮道、毁火药、焚舆图、截密信,敌军未战,士气先溃。若再有神枪手隐于暗处,一击毙其主将,阵前哗变、全军崩散,不过转瞬之间。
“兵部新研的狙击枪,眼下有效射程已达八百步。”
“技术卡在此处,一时难再提。但若有好手压阵,两里之外取人性命,也非虚言。”
“正是火器有了这层进境,我才动了这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