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故,该是谁的责任就是谁的责任,按照责任得多少,来承担后果。
一旦致人死亡,同时机动车驾驶员具有主要责任及以上的,有可能会入刑。
这样一来,能够极大的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频率。
“长安,在新交规上,你还有什么要补补充的吗?
这新交规也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写好的,你要是心里有什么想法,就一次性说出来。
也能够给大家一些思路,让新交规更加的完善嘛。”
陈长安想了想,与其一次次的补充内容。
一次性把中药内容补充完整,的确是更好一些。
“首先第一点,我认为,只要开车上路,就会不可避免的出现交通事故。
这些事故有可能是车与车之间的,也有可能是车与人之间的,还有可能是驾驶员自己因为操作不当,出现的事故。
不管是出现哪一种事故,车坏了要修,人伤了要治病,死人了要赔偿,这些事必然会出现的。
即便是你能够保证不主动发生事故,却保证不了被动发生事故。
有些驾驶员的水平,其实是非常差的,为什么能够得到驾照,我就不清楚了。
可并不是所有车主,所有单位都能够承受的起赔钱。
尤其是出现多人伤亡的事故,比如一旦好几个人进了ICU,那每天的费用就像流水一样。
单位还好一些,个人那是要陪到倾家荡产的。
一起事故,毁掉两个家庭的案例,数不胜数。
在我们国家,保险起步较晚,不过也并不是没有。
我觉得,每台车,每年,都应该在保险公司购买一份强制险。
定价可以便宜一些,毕竟你车都买了,保险还能买不起?
这样一来,在你开车出了事故之后,不管是车,还是人,都能够有保险公司来兜底。
打个比方,车辆不管是登记在个人名下,还是单位名下,每年出一点钱,购买保险之后,才能上路。
一旦出现交通事故,在交管部门确定完责任之后,在没有刑事责任的情况下,保险部门就可以进行赔偿了。
当然至于每辆车,每年交多少钱,赔偿的上限是多少,这些肯定是有有关单位和保险公司来商议。
如果觉得不安全,比如强制险赔偿比较少,无法覆盖所有费用,还可以选择购买商业险。
这些欧美国家早就有了成熟的体系。
我想,保险部门能够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在进行制定。”
“这个想法好。”
主管银行保险的领导,听到陈长安的话,立刻就出声赞同。
国内的保险行业,其实早就有了,可惜一直发展的都不是很顺利。
毕竟很多国人很难接受保险,总感觉像是骗人的。
另外还有一部分业务员,为了能够拉到业务,口无遮拦,什么话都敢说。
导致保险行业的口碑急转直下,业绩更是差到离谱。
原本这一次来参加会议,他就想着提出强制保险的计划。
可惜新交规一直都没能落地,各部门领导都我没有分出胜负,他的意见自然就没有说出口。
本打算,等新交规落地之后,再提一次。
却没想到,还没有等他自己开口,陈长安就先帮他开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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