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子,你叫什么名字?”
“安歌。”
“好!以后你就跟我了。”
他叫魏州,退役军人,是这个营地里少有的黄皮肤面孔。
他话很少,但教的东西很实用。
老魏教我组装枪支,教我射击,教我怎么在丛林里辨别方向,怎么在夜间无声移动,怎么布置简易陷阱,怎么在遭遇伏击时快速反击。
他教了一遍就不再重复,只说:“学不会是你的事,战场上没人替你死。”
这些学不会就死的东西,我学得很快。
他说我很有天赋。
我知道,这就是野兽的天赋。
就这样,我成了一名雇佣兵。
最初,让我执行的任务很简单,就是押运物资。
一辆破旧的卡车载着粮食和弹药,从一个据点开到另一个据点,沿途可能遇到埋伏,也可能一路平安。
我坐在车厢里,抱着枪,颠簸在坑坑洼洼的土路上,看着窗外飞速掠过的热带丛林,有时候会恍惚......
我是谁?我为什么会在这里?我到底在做什么?
但这些问题从来不会有答案,也不需要答案。
在这里,想太多的人死得最快。
后来,老魏觉得我能力够了,派给我的任务逐渐开始升级。
守卫据点、清除威胁、配合当地武装执行突袭。
我学会了在枪林弹雨中保持冷静,学会了在队友倒下的时候面无表情地接过他的位置,学会了在完成任务之后回到营地,洗掉身上的血,然后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躺下睡觉。
我身上的伤和疤越来越多了,也越来越难自愈了。
右小腿被弹片划伤过,留下一道蜈蚣似的疤痕。
左侧腰腹中过一枪,子弹从后腰穿进去,从肚脐旁边穿出来,幸运地避开了所有要害器官。
身上各种刀伤、骨折,我都不记得分别是在哪次任务中留下的。
它们太多了,混在一起,像一本被反复涂改的账本,已经看不清最初的条目。
我只知道我还活着,还能打,还能挣钱。
至于挣了钱要干什么,我不知道。
我没有亲人,没有家,没有任何需要用钱去维护的东西。
钱对我来说只是一个数字,毕竟人活在世,生不带来,死不带去。
它唯一的作用,可能就是在我活着的时候,证明我的价值。
我在那片丛林里待了四年多。
前两年一直都是跟着老魏,后两年开始独立带队执行任务。
说是带队,其实手下也就四个人,和我一样都是从泥潭里爬出来的。
一个本地人,一个白人,两个黑人,每个人讲的话都不一样,一开始别说是指挥了,就连沟通都困难。
我学了几句蹩脚的英语,才勉强能给两个人下达任务指令,而另外两个黑哥们的语言是不通的。
没任务的时候,在营地里他们会三三两两围在一起,用共同的母语聊天、大笑、骂脏话,我一个字都听不懂。
我坐在角落里擦枪,假装不在意,其实听得见那些笑声里的温度。
那是属于他们的,不属于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