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李屿“自诬”了。他招认的内容跟葛延遇的状纸差不多,只不过人数从二十人变成了“与哥哥李崧、弟弟李嶬、外甥王凝以及家僮共二十人”。
案卷送到苏逢吉手里,苏逢吉拿起毛笔,蘸了蘸墨,轻轻在“二十”两个字上划了一道,旁边写了两个字:五十。
然后他把笔搁下,吹了吹墨迹,满意地笑了。
“报上去吧。”
史弘肇看到案卷的时候,只说了三个字:“斩了吧。”
四
史弘肇这个人,有个特点:他不喜欢读书人。
他曾经当着满朝文武的面说:“这帮文人,就是让人受不了!动不动就管我们叫‘卒’,好像我们当兵的不是人似的!”
他对文人的厌恶,最后转化成了对所有“犯事”的人一视同仁的残忍。他管京城治安,抓到人根本不问轻重,拉到街上就砍。什么断舌、决口、斫筋、折足,花样比刑部还全。
有一回,一个老百姓仰头看了看天——那年头太白星白天出现,大家都觉得稀奇——被坊正抓了送到史弘肇面前。史弘肇连眼皮都没抬:“腰斩。”
还有个喝醉了的,跟一个军士拌了两句嘴,军士说他“散布谣言”,直接拖出去弃市。
所以李崧这案子落到史弘肇手里,结果已经注定了。
十一月甲寅那天,诏书下来了:李崧、李屿、李嶬一家骨肉,连同供词牵连的人,全部处斩,暴尸街头。
葛延遇和李澄不但没罪,还得了厚赏。
行刑那天,东市围满了人。李崧跪在刑场上,回头看了一眼弟弟李屿。李屿低着头,一句话不说。
李崧忽然笑了。
“屿啊,”他说,“咱家那宅子,现在是谁在住?”
李屿没回答。刀落下来了。
五
李崧死后,京城里的气氛变得很怪。
士大夫们突然发现了一个要命的事实:他们家里那些仆役,现在腰杆都硬了。以前是主人训仆人,现在是仆人拿捏主人。谁家没点见不得人的事?谁家没个把怨言?葛延遇告倒了李崧一家,还得了赏,这条发财路谁不想走?
“你听说了吗?张家的仆人也学着葛延遇,写了状纸。”
“写了什么?”
“说张家老爷私藏兵器。张家老爷吓得当场把家里的菜刀都扔了。”
从此以后,士大夫们对家里的仆人,客气得不得了。逢年过节发红包,说话轻声细语,生怕哪句话让仆人不高兴了,转头就递一份“谋反”的状纸上去。
有个叫陶谷的翰林学士,在这件事里也出了一份力。李崧的族侄李昉有一次去拜访陶谷,陶谷忽然问他:“你跟李侍中是什么关系?”
李昉恭恭敬敬地回答:“是远房叔父。”
陶谷点点头,轻描淡写地说了一句:“李氏这场祸事,我出了力。”
李昉听完,汗如雨下,坐了没一会儿就告辞了。出了门,他的后背全湿透了。
六
司马光说
司马光在《资治通鉴》里写到这件事,笔调很克制,但克制本身就是一种态度。他记下了葛延遇的贪、苏逢吉的诈、史弘肇的暴、李崧的冤,然后在结尾加了一句:“自是士民家皆畏惮仆隶,往往为所胁制。”
司马光一辈子都在写“礼”和“法”。他写这段历史,大概想说的是:当一个时代没有了“法”,剩下的就只有“势”。苏逢吉有势,所以他能改供词;史弘肇有势,所以他能不问轻重就杀人;葛延遇和李澄抓住了“势”的缝隙,所以仆人能告倒主人。至于李崧——他曾经也有势,后晋的宰相,枢密使,一句话能调动千军万马。但到了后汉,他的势没了。没势的人,连一间宅子都守不住。
司马光最厉害的地方在于,他没有直接骂苏逢吉,也没有直接骂史弘肇。他只是把事实摆出来,让读的人自己去想:如果我是李崧,我该怎么办?如果我是那个时代的士大夫,我会不会也像李昉一样,听完陶谷的话之后“汗出”?
作者说
李崧冤狱这件事,后世讨论得不多,但它有一个特别的地方:它不是因为“谋反”本身而发生的,而是因为“谋反”这个罪名太好用了。
葛延遇的动机是私怨,苏逢吉的动机是私利,史弘肇的动机是“顺手”——这三样东西加在一起,就构成了一台完美的绞肉机。李崧不是第一个被绞进去的,也不是最后一个。
但我想说的不是“冤案”本身。我想说的是:这个故事里最可怕的,不是苏逢吉改供词,也不是史弘肇杀人不眨眼。最可怕的是陶谷那句“李氏之祸,谷出力焉”。
陶谷不是李崧的仇人,不是葛延遇的同谋,也不是苏逢吉的心腹。他只是一个旁观者。一个在权力场上混的文人,知道李崧要倒了,所以顺手推了一把,然后在事后跟李昉炫耀——注意,是炫耀,不是忏悔。
这才是那个时代最让人毛骨悚然的地方:它不需要你主动作恶。你只需要在权力场上某个时间,站在某个位置,做一件很小的、很顺手的事,就能把一个人推进深渊。而多年以后,你甚至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
李崧的冤狱,是一个“顺手”的悲剧。
如果你是文中的主人公李崧,当苏逢吉笑眯眯地请你“到家里坐坐”的时候,你会怎么做?是赴宴,还是连夜带着家人跑路?欢迎在评论区说说你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