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8章 可怕的枕边人《二》(2 / 2)

“什么矛盾?”

“都是小事。我做饭咸了淡了,地扫得干净不干净,孩子教育……什么都吵。他脾气暴,一吵就摔东西,后来就开始动手。”刘春红顿了顿,“我不敢跟别人说,丢人。我爸妈走得早,娘家就一个哥哥,说了又能怎样,劝我忍忍就过去了。”

“没想过离婚?”

“想过。”刘春红抬起头,眼睛里有什么东西闪了一下,“去年九月,我查出来子宫肌瘤,要动手术。住院那几天,他没来看过我一次,是我哥在医院照顾我。出院那天,他来接我,一路上没说话。回到家,我伤口还疼着呢,他就要同房。我不愿意,他把我手绑起来……”

她说不下去了,肩膀开始颤抖。这次是真的颤抖,从骨头里透出来的冷。

王志刚没有催她,只是静静等着。讯问室里只有空调出风口的嗡嗡声,和那个女人压抑的抽泣。

“那天晚上之后,我就想死了。”刘春红抹了把脸,但眼泪不停地流,“我跑到黄河边上,想跳下去。在河边坐了一宿,看着天一点点亮起来。后来我想,凭什么我死?凭什么他不死?”

“所以你就杀了他?”

“是。”刘春红的声音突然变得平静,那种平静比激动更让人心悸,“我去买了农药。我知道他每天晚上要喝红糖水,我就在红糖水里下了毒。腊月二十五那天早晨,我把有毒的红糖水端给他,他喝了。我怕他不死,又用砖头砸他的头。他倒下后,我把农药灌进他嘴里,然后把现场收拾了,把门从里面闩上,从墙上跳出去,去上班。”

她说得很流畅,每个细节都清晰。但王志刚听出了破绽。

“你从哪面墙跳出去的?”

“西墙,那儿矮。”

“墙外有你的脚印吗?”

刘春红愣了一下:“应该有吧,我跳下去的时候可能留下了。”

“你的鞋码是多少?”

“三十六。”

王志刚拿出一张照片,是现场勘查时拍的脚印照片:“我们在西墙外发现的脚印是四十二码,男性鞋印。而且从脚印的位置和步幅看,那个人身高在一米七以上。你一米六,三十六码的脚,留不下这样的脚印。”

刘春红的脸色变了。她张了张嘴,没发出声音。

“刘春红,你很清楚故意杀人罪要判什么刑。但如果主动交代,有立功表现,量刑时会考虑。你现在说实话,还来得及。”

长久的沉默。刘春红盯着自己的手,指甲缝里还有洗不掉的污渍。那是常年劳作留下的痕迹,是二十三年的婚姻生活刻在她身上的印记。她想起黄河边的那一夜,想起冰冷的河水拍打岸边的声音,想起天快亮时,东方那一抹鱼肚白。也想起另一个人的脸,那张同样被生活折磨得沧桑的脸。

“是李传德。”她终于说,声音轻得几乎听不见。

李传德,五十二岁,亭子里村村民,刘春红的情人。这是村民们都知道的秘密,只是没人当着他们的面说破。李传德的妻子去年因为这事跟他离了婚,孩子也跟了母亲。他一个人住在村西头的老屋里,白天在建筑队干活,晚上喝酒。

民警找到李传德时,他正在自家院子里喝酒。中午十二点,他已经喝得半醉,看见警察,一点也不惊讶,摇摇晃晃地站起来。

“来了?等我喝完这口。”

他没有反抗,也没有辩解,很痛快地承认了。他说,刘春红找到他,说日子过不下去了,要杀了李征。他一开始不同意,但刘春红哭,说如果他不帮忙,她就自己去,大不了同归于尽。他心软了。

“那天中午,李征喝了有药的红糖水,但没死透,在地上抽搐。刘春红捂着他的嘴,我拿锤子砸他的头。砸了好多下,直到他不动了。”李传德说这些时,表情很平静,就像在说别人的事,“然后我们把他抬到院子里,刘春红把农药瓶塞他嘴里,灌了一些。我把瓶子摔碎,做成他自己喝药自杀的样子。”

“锤子呢?”

“扔黄河里了。衣服、被子也烧了,扔河里了。”

“为什么烧被子?”

“被子上有血。刘春红说要把被子晒出来,让人以为李征上午还在家。晒了一会儿,我们杀完人,又把被子收进来,发现沾了血,就烧了。”

“门是怎么回事?”

“刘春红先出门,我从里面把门闩插上,用木杠顶上,然后翻墙出去。我个子高,翻墙容易。”

一切都对上了。脚印,身高,凶器,动机。李传德甚至带着民警去了黄河边,指认扔凶器和烧衣物的地点。虽然东西早就被河水冲走了,但岸边还留有焚烧的痕迹,一些没烧尽的布片嵌在泥土里。

案子破了,但王志刚心里并没有轻松。他站在黄河边,看着浑浊的河水滚滚东去。腊月的风很冷,刮在脸上像刀子。他想起刘春红最后说的话。

“王警官,你说我该恨谁?恨李征打我?恨李传德懦弱?还是恨我自己?”她问这话时,脸上有一种近乎天真的困惑,“我就是想活下去,像个人一样活下去,怎么就这么难呢?”

没有答案。或者说,答案太多了,多到不知道该选哪一个。

三个月后,山东省淄博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刘春红和李传德因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宣判那天,刘春红的哥哥来了,坐在旁听席最后一排,从头到尾低着头。李传德的儿子也来了,是个二十出头的小伙子,表情冷漠,宣判后头也不回地走了。

王志刚没有去听宣判。他坐在办公室里,整理这个案子的卷宗。厚厚的卷宗里,有现场照片,有尸检报告,有讯问笔录,有物证清单。所有的证据链都完整,所有的程序都合法。这是一个可以写进教科书的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