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就是,诉棍真可恶!”
“死人钱都要赚!心黑透了!”
满堂唾骂、非议四起。
法官只得再度落槌肃场:“肃静!”
待人声渐歇,山羊胡抬眼环视全场,目光从容锐利,陡然拔高语调,字字震彻厅堂:
“有道理,却从来不等于是真相!
“更不等于合法、无责!
“辩方今日通篇说辞,
“只拿‘公司有制度、有禁令、有防护’说事,
“试图将全部罪责推给当事人个人,看似无懈可击,实则偷换逻辑、规避举证、转嫁权责!
“在此,我方提出两点核心辩驳,
“推翻辩方全部定论!
“第一,权责倒置!
“举证在企,而不在劳工!
“辩方口口声声宣称公司严禁职员下井、无人授意违规、全是当事人私自妄为。
“好!
“既然辩方主张‘无管理人员指派、无上级默许、无公务强制’……
“那便请辩方拿出证据!
“考勤记录、派工文书、当班台账、上级传令存档、巡查登记、权责签字……
“请当庭出示!
“英华律法明文规定!
“企业作为强势法人主体,主张员工个人违规则必须由企业举证,
“而非由弱势雇工自证清白!
“辩方空口白牙一句‘私自违规’便想豁免全责、推脱所有工伤后果,乃无凭无据、口头免责,
“于法不合!
“谁能保证当事人屡次下井究竟是自己擅闯?还是上级口头施压、临时指派、突击督查、任务勒令?
“井下劳作风险巨大、工期紧迫,矿区管理层级森严。
“一个底层监工敢屡次违抗上官命令、无视岗位指派吗?
“辩方不能证明‘无人指派’,
“便不能断定当事人纯属个人行为!
“第二,弱势求生是凡人本心,而非肆意违规!
“诸位且想!
“矿区雇工、底层监工皆是仰薪资活命、靠岗位立身。
“在企业掌握任免、升降、开除、定薪全部权力的前提下,雇员唯一自保的方式就是尽力完成工作、做实业绩、贴合管理期许。
“而辩方只谈规矩,不谈处境;
“只谈禁令,不谈生存。
“矿口收货固然合规,但井下采掘进度、苦力劳作状态、矿层出矿效率若不深入核查、突击巡检……
“一旦出现产能滞后、苦力偷懒、矿量不足,
“那么追责、扣薪、开除的……
“是谁?
“是高高在上的管事?
“还是这位底层干活、承担一线问责的监工?
“当事人屡次入井不是贪玩妄为,
“是怕失职!
“怕问责!
“怕丢了养家糊口的唯一生计!
“他遵行管理期许、主动核查进度、规避岗位纰漏,到头来,染一身顽疾、落终身废疾,
“转头却被公司一句‘违规自作自受’便彻底推干净所有责任!
“请问诸位裁判……
“这合乎人情吗?
“这合乎律法公平吗?
“制度是死的,人是活的。
“企业不能只享受员工尽职履责带来的产能红利,却在员工因尽职受伤时拿冰冷条文一刀切割、彻底甩责!”
山羊胡羽扇再度唰然展开,气场凛然,声震满堂:
“综上!
“辩方举证不能、免责无据,
“且刻意忽略劳资强弱差距、忽略底层生存现实。
“当事人入井履职源于岗位压力、职场权责,绝非单纯个人恣意。
“工伤事实确凿,职业损害属实,
“企业义务不能免除!
“我方恳请裁判团秉公裁决,
“判令企业承担全部工伤责任、赔付全部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