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走!
带走!
通通带走,一件不留!
时至今日,赫连勃勃终于确定自己究竟是为什么而活——
他是为了带走自己想要的一切。
无论是那一缕握之不及的清风,还是远在南地,尚未谋面的阿图玛......
阿图玛怀中嘤嘤学语的孩子,被阿图玛冷落的夫婿.......
甚至,是那个久别的【故人】。
他一定,通通都要带走。
“南边小子,你知道我这回为什么偏偏这么笃定吗?”
赫连勃勃还在笑,只是这回,唇边的笑意中,多了几分释然与耐人寻味:
“因为答案,是你送到我手边的。”
“我听到了痴奴的名字......时隔多年,我终于又听到了痴奴的名字!”
若说先前赫连勃勃只是对禤飞星所描摹的‘阿图玛’只有一个隐约的轮廓.......
那在听闻【痴奴】二字之后,那轮廓便彻底显化成了一道命定的选择!
正如他先前所说,在草原上生过孩子的女子,代表能够生育。
那连痴奴那样的人都甘当‘外室’的女子......
肯定还有什么连禤飞星都说不上来的特别之处。
毕竟,赫连勃勃太清楚那个故人有什么样的本领——
上知天文,下知地理。
世人无论是知道还是不知道的事儿,他都知道。
甚至只用一句话,就让阿史那大可汗更改心意,延后三年南下,先远征蒙西......
若不是因为‘那件事’,痴奴根本不会离开王庭。
而王庭的头顶肯定还能比天下多一颗脑袋!
赫连勃勃太清楚,这天下,不会有人比痴奴更聪明!
这天下,根本不会有人比痴奴更聪明!
痴奴的选择,怎么可能会出错呢?
痴奴的选择,怎么可能会出错呢?
痴奴,分明就不会出错!
痴奴既然都愿意给她当外室,那他也当个‘外室’怎么了?
天下聪明人确实是不多,他赫连勃勃也自忖不是个聪明人......
但只要跟着聪明人选不就行了?
赫连勃勃难得如此高兴,捧起酒盅,昂首饮下一盏,豪声道:
“赏!”
“今日此城中所有将士,通通有赏!”
“只要不杀平民百姓,府库皆开,尽数自取!”
庆功宴上虽都是蒙族将士,可能在赫连勃勃跟前伺候的人,也是一等一尊奉都统军令的人,多多少少都能听懂些许汉语。
此令一下,全场欢腾。
将士们振臂欢庆,滚声中,焰火滚沸一声。
冥冥之中,似乎天地,更明亮了一些。
然而......
怎么会更明亮呢?
天地,不是早已经落幕,已至尽头了吗?
与满脸兴奋的赫连勃勃不同,禤飞星仍坐在原位,有些呆滞地远望那簇陡然迸发的冲天焰火。
焰火造谣着欢庆的长生天子民,无数异族人举着酒樽,跳着狂放的舞蹈,放肆大笑。
如血残阳之下,篝火的纵情盛大,足以让人忘却一切烦忧。
然而,在他们不远处.......
尚还是城中未熄灭的狼烟。
可笑。
太可笑了。
他说了这么多,他分明说了这么多,想要阻拦赫连勃勃的南下,想要赫连勃勃对他心目中的那个人失去兴趣......
然而,一切都如这座城池的反抗一样,毫无意义。
是的,反抗。
如禤飞星先前所看到的一样,此处还有残兵裂甲,还有无法撤离的百姓......
故而,此处的主事人,分明是没有弃城而逃的。
不仅没有弃城而逃,看这模样,看尽可能组织了反击,直到城破前的最后一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