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六章 沈牧之的抉择(1 / 1)

刑辩双雄 佚名 1191 字 10小时前

简讯是凌晨发来的。沈牧之在酒店房间里整理苏景明案的最后一份代理词,手机亮了,屏幕上只有三个字,没有署名,没有標点,像一根从深水里突然浮上来的、还没来得及看清就被浪打散的枯枝。“他跑了。”他盯著那三个字,手指在屏幕上停了一下。

秦墨跑了。从苏景辰那间没有窗户的地下室里,从那根銬了他那么多天的铁管旁边,从那盏忽明忽暗的日光灯管下,跑了。他不知道他是怎么跑的,不知道谁帮他跑的,不知道他受了多重的伤、流了多少血、还能不能撑到他们见面的那一刻。他只知道他跑了,不在那间地下室里了。那盏灯还亮著,灯管下没有人了。

沈牧之把手机放下,看著桌上那份摊开的代理词。他写了三个版本,每一个版本都在试图把苏景明从故意杀人罪的指控里捞出来。正当防卫,证据不足,疑罪从无。他用了所有他能想到的理由。他不知道自己信不信这些理由,他只知道他必须让法官信。法官信了,苏景明就无罪。苏景明无罪,秦墨就能活。

现在秦墨跑了,他不需要再做偽证了。他可以退出这个案子,可以告诉法庭自己不再代理,可以让他们重新指派律师。苏景明的死活已经跟他没有关係了。他不会因为秦墨被绑架而被迫做任何事。他自由了。

他没有动。坐在桌前,看著那份代理词。窗外的天还没亮,路灯的光从窗帘缝隙漏进来,在地上画出一道细细的白线。他坐在那道白线旁边,把代理词翻到第一页。他看完了,合上,放在一边。他翻开案卷,从第一页开始重新看。不是因为他想替苏景明辩护,是因为他已经找到了那条裂痕——证据链上的裂痕。那三十秒被刪除的监控录像,那枚没有被害人指纹的凶器,那个被苏景辰买走、消失在人海中的服务员,那个记不清细节、只记得自己替苏景明擦掉指纹、把刀扔进河里的老陈。这些裂痕不是他编的,它们本来就存在。他只是发现了它们,把它们一个一个地从案卷的角落里抠出来,放在灯光下。

刘检察官说他在替苏景明脱罪。他不是在替苏景明脱罪,他是在替证据说话。证据说——凶器上没有被害人的指纹。证据说——监控录像有三十秒被人为刪除。证据说——唯一的目击证人在被询问后第二天就消失了。这些是事实,不是辩护策略。事实不需要辩护,只需要被看见。

他拿起手机,给方远发了一条消息。“秦墨跑了。帮我找他。”方远没有回,也许在睡,也许在看,也许已经在找了。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把窗帘拉开。天还没亮,东边的天际线从墨黑变成深灰,从深灰变成浅灰。路灯还亮著,照著空荡荡的街道。有人推著早餐车从巷口出来,热气从蒸笼的缝隙里冒出来,在晨光里裊裊地往上飘。他站在窗前,看著那团热气,想起秦墨——他有没有从那条地下河里爬上岸,有没有被沈牧之的车灯照到过,有没有在他看不到的地方、在他听不到的远处、在他伸手够不到的黑夜里,朝著那道光、朝著他的方向、一步一步地走来。

他不会让他走不到。他把窗帘拉上,转过身,坐回桌前,翻开案卷。老陈明天出庭,苏景明让他擦掉指纹、把刀扔进河里的那段,他已经在法庭上说过了。明天,刘检察官会质问他。沈牧之会替他回答。不是替他回答,是替那把被扔进河里、锈跡斑斑、刀柄上还缠著乾涸血跡的凶器回答。它在河底躺了那么久,等有人把它捞上来,等有人把它带到法庭上,等有人替它说出它不会说、不能说、却一直在等的那句话——“我不是自卫的工具,我是杀人的凶器。”

他不是在替苏景明辩护,他是在替那把刀辩护。它在河底等了那么久,等到了老陈,等到了沈牧之,等到了它重见天日的这一天。他不会让它白等。

他拨了老陈的號码。响了很久,接了。

“老陈,明天出庭,你准备好了吗”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他听到了老陈的呼吸声,很重,像刚从水里被捞上来、还在大口大口地往肺里灌空气。

“沈律师,我怕。”

“怕什么”

“怕他。怕苏景辰。怕他找到我。”

“他找不到你。方远会保护你。你出庭,把你知道的说出来。你说完了,就不用怕了。他不会再找到你了。你把他送进去了,他出不来。”

老陈又沉默了。沈牧之等在那道从窗帘缝隙漏进来的、正慢慢移动、很快就要移出窗外的光斑旁边。

“沈律师,我不是好人。我替他做了那么多事,我该坐牢。”

“你该不该坐牢,是法官决定的。不是苏景辰决定的,也不是你决定的。你出庭,把你知道的说出来。法官会判你该坐几年。你不出庭,苏景辰也会让你死。你选一个。”

老陈没有选,他掛了电话。沈牧之把手机放在桌上,屏幕暗了。老陈会出庭的,他选了。他选了出庭,选了把自己从苏景辰那间看不见的、没有门、没有窗、没有出口的囚牢里,从那根銬著他手腕、嵌进他骨头、磨破他皮肉、渗进他骨髓、让他每晚都在噩梦中惊醒、以为自己再也醒不过来的铁环旁边,放出来。他不会让他白放,他替他把那扇门打开了,他替他走出来。走出来,站在那盏比地下室的日光灯管更亮、更刺眼、更让人无处可躲的法庭灯光下,把他知道的一切都说出来。他不会让他白说。

他把那份写好的代理词从桌上拿起来,翻到最后一页,在签名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笔尖划过纸面的声音很轻,像有人在很远的地方走著一条很长很长的路。他把代理词装进文件袋,放在桌上,等天亮。天亮了他要去法院,要把这份代理词交给法官,要对他说——苏景明有罪,但检方的证据不够。疑罪从无,请判他无罪。他知道他有罪,但他必须替他辩护。不是因为他想,是因为那把刀在河底等了那么久,等的是今天,等的是有人替它把那句话在法庭上说出来的这一刻。它是凶器,不是自卫的工具。他替它说出来了。

他站起来,走到窗前。天亮了。路灯灭了,早餐摊的白汽从巷口飘上来,混著油条和豆浆的气味。他站在那里,等著那道光从云层后面漏下来,落在他脸上。他没有躲,任它照著他眼角那道还没干透的泪痕。他没有哭,只是那道光太刺眼了,刺得他眼睛发酸。他替秦墨把那间地下室的铁门打开了,他不会让他走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