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五十八章 追捕(1 / 1)

刑辩双雄 佚名 1228 字 16小时前

秦墨在树林里躲了一夜。他不敢睡,怕睡著了就醒不过来,也怕醒过来发现自己还在那间地下室里,那盏灯管还亮著,那根铁管还銬著他的手腕,阿鬼还蹲在他面前,把粥放下,把水桶加满,把筷子摆整齐,筷尖朝左。他不能回去,他要把那块头盖骨碎片从那间地下室里带出去,把那堵墙外面的光还给自己。他不会让自己白跑。

天亮的时候,雾散了。他从草丛里爬起来,腿僵了,麻了,不听使唤。他扶著树干站了一会儿,等那阵从骨缝里往外渗的凉意过去。裤腿上的血已经干了,结成硬壳,走路的时候蹭在大腿上,沙沙响,像有人在用砂纸打磨一块快要断了的骨头。

他找到了一条公路。不是土路,是柏油路,黑色的,被太阳晒得发软。路面上有车辙印,新的,应该是今天早上刚有车走过。他沿著公路走,朝著太阳升起的方向。他不知道自己走得对不对,只知道不能停。停了就再也走不动了,走不动就再也回不去了。

远处传来引擎声。他停下来,站在路边,举起手。一辆货车从公路那头开过来,蓝色的,车斗里堆著几个编织袋,不知道装了什么。车速很快,从他身边开过去了。他没有放下手,继续举著。货车在前面停了,剎车灯亮起,刺眼的红色。倒车,退到他面前。车窗摇下来,露出一张黝黑的脸,五十多岁,头上戴著草帽,脸上有皱纹。他看了一眼秦墨身上的伤,目光在他那条被血浸透、裤腿裂开、露出底下溃烂伤口的腿上停了一下。

秦墨用英语说:“去医院。请带我去医院。”

司机看了他一眼,没有说话,推开车门,让他上车。秦墨爬上去,瘫在后座上。车门关上了,货车发动。他躺在那里,看著车顶。铁皮,生锈了,有几个洞,光从洞里漏进来,落在他的脸上。他把那块头盖骨碎片从最里层的口袋里掏出来,举到那道光。硌著他的手掌,不疼了。他把它攥在手心里,不会鬆手。他把它从那条地下河里带上来了,从那个没有光、没有声音、没有人会来救他的地方,带到了这辆破旧的、漏风的、车顶有好几个洞的货车上。它会跟著他,跟著他走到那个有沈牧之在的地方,跟著他走进那道光里。

货车在坑坑洼洼的路上顛簸,每次顛簸都把他从半梦半醒之间拽回来。他不敢睡著,怕睡著了再也醒不过来,怕那道光从他手里滑出去,怕那块头盖骨碎片从他口袋里掉出去,掉在车厢的缝隙里,再也找不到。他把手伸进口袋,攥著那块碎片,手伸不出来了,一直攥著。

货车停在一个小镇上。司机把他放在一家小诊所门口,秦墨从口袋里掏出身上仅有的现金,用沾著乾涸血跡的手指,把那些皱巴巴的纸钞一张一张地数给他。司机没有接,看著他腿上的伤口。

“nooney.go.”

他走了。货车拐进一条窄巷子,消失了。秦墨站在诊所门口,看著那条巷子。他不知道那个司机叫什么名字,不知道他住哪里,不知道他为什么要帮他,不收钱。他只知道他把他从那片跑了一夜、以为自己永远走不出去的树林里带出来了,带到了这个有人的地方。他会记住他的脸,那张被太阳晒得黝黑的、布满皱纹的、在他举起手、以为不会有人停下的时候停下来的脸。他不会忘。

诊所不大,只有一间诊室和一个护士。护士是个年轻女孩,不会说中文,用英语问他怎么了。秦墨指了指自己的腿,说“fe”。她把他扶到诊床上,用剪刀剪开他的裤腿。那道伤口在日光灯下暴露无遗,肉是翻开的,边缘发黑,脓和血混在一起,顺著小腿往下淌。护士倒吸了一口气,转身出去叫医生。医生来了,看了一眼,用当地话说了几句,护士开始准备器械。他们给他打了麻药,清创,缝合,包扎。秦墨躺在诊床上,看著天花板。日光灯管,跟地下室那根一样,白得发蓝。他盯著它,灯管不闪,不灭,一直亮著。他不习惯,习惯那盏忽明忽暗的、亮四十七分钟、灭十三分钟、周而復始地折磨了他那么多天的灯管。它亮著,它不灭,它可以一直亮下去,他不用在它灭的时候在黑暗里等著它再亮起来。他可以在这道光里睡一会儿,不用怕。

他闭上了眼睛。没有做梦。他睡得很沉,沉到护士把他叫醒的时候,他以为自己还在那间地下室里,以为那盏灯管又灭了,以为自己还在等那道不知道什么时候会再亮起来的光。他睁开眼,护士站在他面前,手里拿著一瓶药和一袋纱布。她说了一串他听不懂的话,指了指他腿上的伤口,做了个“换药”的手势。他点了点头,把药接过来。

他问护士镇上有没有卖手机的地方。她指了指外面,说了一条街的名字。秦墨用口袋里最后一点现金,在街角的一家小店里买了一部旧手机。功能机,只能打电话发简讯,不能上网。屏幕上有一道裂痕,不深,不影响使用。他用这部手机拨了沈牧之的號码,响了很久,接了。

“我出来了。”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长到秦墨以为自己听错了,以为电话断了,以为沈牧之不在,以为他还要在那间地下室里、在那根铁管旁边、在那盏忽明忽暗的日光灯管下,继续等。

“你在哪”

秦墨抬起头,看著街对面那片海。海是灰蓝色的,浪不大,一层一层地涌上来,又退下去,涌上来,又退下去。海滩上没有人,只有几只海鸥在低空盘旋,叫声尖尖的,被风吹散。他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到海边的,不记得路,不记得方向,不记得那些跑过、摔倒、爬起来、又摔倒的灌木丛和碎石堆。他到了,在那个有海、有光、有人、有沈牧之在电话那头等著他的小镇上。他跑到了,他不会让它白跑。

“不知道。一个小镇。有海。”

沈牧之又沉默了。秦墨等著,等著那道光从电话那头传过来,等著那个声音从几千公里外的酒店房间里、从那道被他用手指划出的水痕旁边、从那些他替他把那堵墙一点一点砸开的日子里传过来。

“別动。我去接你。”

秦墨掛了电话。他站在街边,看著那片海。海面上有船,很小,像一片一片的树叶,在灰蓝色的水里轻轻晃著。太阳从云层后面漏出来,在海面上铺了一层碎金,金灿灿的,刺眼。他没有躲,站在那道光里,站著,等。

沈牧之会来。他知道。他会从那间堆满案卷、卷宗、永远还不完的债的事务所里,从那间没有窗户、只有一盏日光灯管、让他以为自己还在那间地下室的酒店房间里,从那些他以为这辈子都还不完的债里,走出来,走到他面前。他要在这片光里等著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