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2章 不愧是主编;醒来(1 / 2)

一起案件,辩护方该如何胜诉

理论上,就是將法例叠在一起,旋即护在委託人身上。

你叠的越多,那这套护盾也就越强,你叠的越少,就越容易被对方律师抓住破绽,隨后对你委託人发起攻击。

特殊因素是叠的法例,精神病也是。

但,对比故意杀人未遂.总归还是有点缺陷的。

“你还要叠什么...”

林月幽幽开口,她脸上此时摆了些许委屈,回头,看著身后的徐德,语气幽怨。

“现在已经算是占据优势了..”

目前而言。

他们確实是已经占据了优势。

縝密的辩护逻辑链,互相之间都有佐证,压根不是普通律师能撼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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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这个律师是海城来的也没用!

一般的逻辑链,你单针对其中一个漏洞,基本能將整个逻辑链都打掉。

但这起案件不同。

你必须完整反驳掉每一处,这近乎不可能,哪怕对方真有这个能力呢也做不到。

为什么

还是那句话。

对方但凡想对逻辑链下手.....

刘国富要么违规离开医疗期;要么故意犯罪。

二选一吧。

没了逻辑链,徐德还可以用精神病给张大辩护,对方若是二选一,那可就將自己的委託人送进去了..

可,话又说回来了,他们確实是优势方,只是....

“但不是绝对优势!”

徐德摇摇头。

“目前来看...案件风险很大,张大依旧大概率要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林月顿了顿,收敛神情,疑惑道:

“为什么是因为犯病期间的原因”

“没错。”

徐德点点头。

跟著自己这么长的时间,对方也算是开智了,短时间锁定漏洞。

“首先,案发期间处於凌晨三点至七点,病房內未开灯,监控摄像头只能捕捉到模糊的影子。”“看不到有关张大的神情,无法清楚证明,作案期间,对方处於发病状態。”

“如此..”

“虽然没有性命之忧,但...司法会偏向保守方向审理。”

“也就是,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有关精神病的法例中,存在三小款。

1,完全不负刑事责任,2,完全负责。

这是大多人针对精神病的两种印象,但实际上,还存在第三款,也就是...…

承担部分刑事责任!

如果是故意伤害,最高判个六七年的责任,承担部分倒是无所谓,可能缓刑就出来了。

但..

对方是故意杀人未遂,部分责任,也得五年起步,甚至可能判十年,隨后减刑,五六年出来!总得来说....

“目前单靠著精神病法例...叠的还是不够多。”

“我们缺一个,让司法从保守状態,转为偏袒状態的法例。”

徐德深深嘆了口气。

闻言。

身侧的两个律师齐齐沉默下去。

未经证实的信息,司法確实是偏保守,法院不会认为案发期间犯病,也不会认为案发期间没犯病。而是处於一种叠加態,取中间值。

“好了,不用担心。”

“最起码,短期內我们是处於优势方。”

徐德忽的开口,脸上流露出笑意。

他拍了拍两人的肩膀,將二人拍回神。

“走吧,再不走,等会我们可就不好走了。”

说著,他抬头稍稍頷首示意。

见此,二人顺著对方视线扭头看去。

恰好,见到听审席上,那一张表露出匪夷所思的脸,有人好像是看到了什么令人震惊的东西,此时视线中满是不可置信,投向被告席这边。

注意到这。

两人当即內心一跳,尤其是林月。

她边收拾东西,便边焦急的嘀咕著。

“你刚才跑到我身后是什么意思”

她可还记得,庭审后,范贺还没走的时候,徐德悄悄后退一步,坐在她身后的画面..……记仇!

“別在意这种小事,我是想保护你来著。”

徐德將桌上一堆材料整理完毕,接著塞进钱吴的公文包里。

三人整理完,就起身向著外面走去。

“保护,有这么保护的吗我在你身前你怎么保护我!”林月嘀咕著。

有时候。

林月真想化身成“九天玉面雷元普化眾生伏魔万寿真君』,召来一道雷,劈的对方跳霹雳舞。不过眼下她倒也没时间考虑这些了。

隨著三人来到通往走廊的正门,將门缓缓一拉,下一秒..

“吱”

正门开启,一缕门缝出现,而隨著门缝敞开....

下一秒。

铺天盖地闪光灯,伴隨著嘈杂的声音,在面前、耳旁响彻!!

“徐律师,徐律师请问您对精神病持有什么看法!”

“此案被告人真的患有严重的精神分裂吗!案件不是故意杀人而是犯病!”

“有关《刑法》第18条,精神病犯病期,控制不住自身行为导致不负刑事责任款项您怎么看”“被告方,针对本起案件.您有没有什么想说的!”

一道道人影將门口堵的水泄不通。

无数早早埋伏好的记者和摄影师,看到来人后,將麦克风与摄像头齐齐对准他。

那些嘈杂的问题,匯聚在一起,震的三人耳膜开始颤起。

说实话。

一般情况下,能来匯报刑事案件的记者,都属於资深媒体人,算是高素质人群。

但眼下这起案件...

就庭审现场所发生的那些,属实是令人大开眼界、错愕无比!

没错。

就是错愕。

这起案件的舆论风向,很偏袒被告方,算是一种社会舆论优势。

这种舆论有用吗

用处很大!

比如,会让一起简单的案子,反覆审理,法院顾忌舆论而仔细审理,同时稍稍偏袒一些。

比方说后世的一些引起舆论,但本身並不算严重的强姦案、彩礼案。

动輒就是几年的审理时间!

按正常情况下,都够宣判几十次了,哪还用得著这么久。

所以,刘国富张大这起案件,理论上也是如此才对。

徐德应该利用舆论优势,逼迫法院不敢採信刘国富存在精神病,从而实现绿森市+成都、既追责,又能辩护。

但...

什么叫,在舆论倒逼的情况下,你悄悄的加入对手的阵营!

记者张苗苗,此时终於忍不住了。

她举起麦克风,塞到刚打开门的徐德嘴边,开口道:

“徐律师,请间....”

“您是怎么看待精神病这一法例的!”

人群中。

徐德听到问题,稍稍思索后,旋即满脸认真的看著对方,开口道:

“我方认为,精神病在社会中,属於弱势群体。”

“多数精神病並不具备攻击能力,反倒是极容易被欺负...”

精神病涵盖了很多。

你不能因为一个杀人的精神病,而否定整个精神病群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