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月点头,这比让她在恩人和罪人之间选一个,要容易得多。她不需要为了报恩把那名无名死者删掉,也不需要为了无名死者否认自己确实被救。
“期限多久?”“三十日太死。”“那写多久?”“由风险事实决定。”“每三十日必须复核一次。”“复核人不得只有造假者自己。”钱方看着那张纸。“你以为多一张复核。”“便不会被换?”“会。”“那有何用?”“让换人的成本高一点。”我道:“也让后来人知道。”“谁在哪一日决定继续假。”白嵩做了第一张假账,钱方让它多活了十一年。不能把十一年全记在白嵩头上。也不能因为白嵩救了兰月。
白嵩留下的第五页也证明,他自己知道假账不能永久有效。假名不得领银、继产、荐官、调兵,不得用于换别人身份;真名页要分处留存,三十日后复核还名。危险若仍在,可以续,但必须重新写原因和见证人。那套限制并不完美,却说明他没有把“救人”当成无限期使用假身份的许可。真正把三十日拖成十一年的,是后来那一笔没有期限的“暂缓”
临时护证的做法也随之改:若确有即时危险,可以暂用假名、转移住处、隐藏去向;但原始记录必须留存,知情范围要写清,复核时间要写死。期限到了,不能只写“仍危险”三个字继续拖,皇帝看完草页,问:“若期限到了,人还是会死?”
草页写到一半,阿六问得最实际:“真有人在追杀,哪来得及先写这么多?”母亲说可以先救,紧急时先把人挪出危险地,一个时辰内补谁决定、为什么、真名存在哪里、何时复核。权力可以因为紧急先走一步,却不能因为当时来不及,就永远不回头。每一次续期也要重新有人签名,不能让“仍有危险”四个字自己活十一年。
母亲道:“再写为什么会死。”
周绮被拘押后,宗正寺正门的问账没有散。因为最难的一笔还没写,白嵩怎么判。兰月怎么算,紧急匿证能不能留下。还有周绮做过的第一件错。是否会因为她后来害人,变成从一开始便只是恶。皇帝没有来,父亲也不在。母亲留在永安,这张账只能由在场事实先写。不是最后刑判,只是第一案责任页。我让兰月先说。“白先生该如何记?”她道:“造假。”“救我。”“用了无名死者的位置。”“留过还名页。”
“又续?”“可以。续的人实名。”
皇帝没再问,这不是保证以后绝不会有人造假。只是让“为了你好”不能再自动变成没有期限的门锁。听证结束前,我问周绮:“你当年为什么不把那名未知死者另外立页?”她抬眼:“立了。”白芷把她带来的旧抄页摊开。果然有一页,单独写着:身份未知女尸一名,不得因柳月假死而视作已认领。
这页让兰月愣了很久,她一直以为自己活下来,必然建立在那名死者彻底消失之上;如今才知道,周绮当年也逼白嵩给无名女尸另留过待查位。周绮不是后来才懂“两边都要留”,她早就做过,也正因为做过,后来她把第五页扣住十一年,才更难用一句“我只相信规则”解释过去。
我看了很久,周绮道:“你以为我只会删人?”
“我以为你会把自己做过的好事说得更早。”“那样你会先信我。”
她说得对。
她改过账,也确实在某些地方保过一条线。人不是因为做过一件对的事,其他账就能消失;同样,也不能因为后来成了周绮,便把她所有过去都改成恶意。这才是最麻烦的地方,周绮笑了一下:“沈安,你越来越像白嵩。”
“哪里像?”“都想把一张纸写得两边不得罪。”“不是不得罪。”
我把兰月的活人页压回桌上。
“是两边都不能替另一边消失。”
她没有再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