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锯狂魔(1 / 2)

读心师 文礼 1698 字 13天前

“电锯狂魔”,是这几个月以来青城市乃至全国媒体都极为关注的案件。虽然警方为了避免引起市民的恐慌已经尽力封锁消息,但媒体是无孔不入的,越是被藏起来的东西,就越有报道的价值。警方的封锁手段反倒成了助长谣言的证据,媒体更是充分发挥其想象力将这件案子编得越来越离奇。

电锯狂魔的第一名受害者李月,万县人,27岁,未婚,某商场卖场主管。3月20日,其弟李阳报案称李月两天不见踪影,工作单作也无故旷工。3月22日,李阳向警方提供线索,在御龙苑小区某户出租屋的冰箱内发现李月的头部,随后在小区及附近的下水道、绿化带等地陆续发现李月被肢解的四肢及躯干。验尸结果表明李月的死亡时间为3月21日,死因为机械性窒息,生前曾遭性侵,死后被肢解弃尸,肢解现场在御龙苑小区出租屋浴室,肢解用电锯被遗弃在现场。出租屋租客刘某下落不明,被警方列为头号嫌疑人并发出通缉令。

第二名受害者黎颜,江槐县人,25岁,未婚,某化妆品公司品牌经理。5月4日,一位市民在滨江路北桥段临江绿化带溜狗时发现了尸体残肢,并立即报警。警方在滨江路北桥段沿途寻获被切成8块的女性尸体,经验证为同一人。尸体切割手法与李月一致,验证切口后怀疑凶器为电锯,第一现场为滨江路北桥段树丛中,但现场并未发现凶器。被害者死于5月2日晚,死因为机械性窒息,生前曾遭性侵。

第三名受害者谷若萍,琦山县人,28岁,未婚,某保健品公司经理。5月24日清晨,凤凰湾小区保安接到清洁工电话,说3幢3楼的2号住户门口有血迹,血迹自门口延伸至消防梯。该户为出租屋,保安拨打租户谷若萍登记手机呈无人接听状态,遂从隔壁1号邻居家中阳台向2号家中喊话,隔窗发现2号住户家中客厅地板上有大量血迹。报警后警方赶至现场打开房门,在2号住户浴室内发现了被肢解的尸体,尸体头部遗失,门外血迹从消防梯延伸至地下车库并中断。经尸检验证,浴室中无头分尸女性为谷若萍本人,死亡时间5月23日晚11点左右,死因为机械性窒息,生前曾遭性侵,头部至今下落不明。

第四名受害者王世芬,梅山县人,26岁,未婚,某IT公司网络销售部主管。6月14日清晨,滨江路南桥段清洁工在垃圾桶内发现被垃圾袋包裹的人体残肢,报警后警方赶赴现场,在南桥段沿途数个垃圾桶与灌木丛内发现女性被肢解的尸体共8块,第一现场为滨江路南桥段某灌木丛内。死者身份不明,警方登出肖像画后第二日接到认尸电话,确认该女性为某IT公司网络销售部主管王世芬。死亡时间为6月14日凌晨2点左右,死因为机械性窒息,生前遭性侵。

第五名受害者周媛媛,锦江县人,27岁,未婚,某保险公司销售主管。6月21日清晨,某市民在滨江路珊瑚公园晨跑,于灌木丛中发现人体残肢,报警后警方赶赴现场,于公园内多处发现共8块人体残肢,第一现场为公园桥下草坪。尸检验证为同一人,死者上衣口袋中装有名片,经核对死者确为某保险公司销售主管周媛媛。死亡时间为6月21日凌晨1点左右,死因为机械性窒息,生前遭性侵。

以上五名受害者档案资料,附现场照片一叠,赵天成从萧然那给我拿的资料。

“我知道了!”季雨阳看完后叫道,“凶手是个男的!”

“……”

“呃……好吧这是废话,还有!一定是个变态杀人狂,先(女干)后杀再分尸,3个月杀了5个人,一定是以此为乐的愉悦犯!”

“……”

“不、不对吗?哦……还有!凶手一定是个长得很丑的单身老男人……吧……”

我叹了口气,说,“你可以回去了。”

“诶?”季雨阳立即一副可怜巴巴的样子,“我说错了吗?我觉得我说得挺有道理的啊!你想想嘛,凶手肯定是个找不到女朋友的丑男啊不然怎么如此X求不满强/奸还杀人分尸呢,或者是被老婆抛弃的中年变态大叔,对女人怀恨在心于是……或者就是单纯以此为乐的变态,杀人没理由顺手就好!”

“脑残片看多了你!”

我拿了纸和笔给他,“把受害人的共同特征一条条地写下来,不得少于10条。多数派的共同特征也算。”

“10条?!有这么多嘛?”

“给你5分钟,写不了10条就滚蛋!”

季雨阳一脸委屈,坐下来开始写。

1,都是女的(这不是废话嘛!好吧,也算是个共同特征……)

2,都被强/奸(这倒也没错)

3,都被分尸(……)

4,都被分成8块(我艹!这条和上一条分开写是为了凑条数?)

5,分尸后的残肢都被扔得到处都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