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2 / 2)

雨伞掉落在地,雨势渐渐变小,飘飘荡荡地落入她早已湿透的发丝。

她突然扯出了一抹诡异的笑,她的双肩在不断颤抖,眼泪混着苦涩的雨,滴入了混着她的血的沙砾。

“你出来啊,你出来啊……”她哆哆嗦嗦地轻轻喃着,有点神经质。

一根手指向前挪了一步,她的双腿快要废掉,她靠着双臂,狼狈地爬向海边,却又被海潮推到了岸。

浪潮不厌其烦,一波又一波,自然的力量无可抵挡,她被一次又一次没收了海底的通行证。

大海温柔又包容,催赶着这位误入的旅客。

她直接躺在了海里,海水洗去了她身上的污渍,洗去了她的疲劳,却没有安抚到她的焦虑。

她像是躺在摇篮里被轻轻晃着,然后像是悔悟了一样起了身,走向岸边。

他不在这里,不然,怎么可能不来见她?

庄园里,苍老的男人艰难地咽着药,紧接着,他的房门被一脚踹开。

此时晨光熹微,门口的女人满身沙砾,眼里布满血丝,满身杀气。湿漉漉的水糟蹋着他上好的羊皮地毯。

她的脚上遍布伤口。

“早安,我的女儿。”老人心情甚好,微笑着和她打了招呼。

明瑰赤脚走进卧室,提起了他的领子,双目通红,咬牙切齿:“人呢?”

他被猝不及防刺激,咳得直颤,骨头像是散了架,却还是笑着说:“不是在海里吗?”

“你再说一遍!”

他笑得更开心了:“就是在海里啊!海里那么大,那么多条鱼,你一时半会怎么可能找得着!”

他眸中满是讥笑,毫不掩饰他对这个女儿的厌恶,尽管他的脖子被越收越紧。

他甚至在呼吸不畅的时候,梗着脖子继续:“怎么样?感觉好吗?爸爸当时也是这样的,熬过去就好了,熬过去就会变成我这样,变得像我一样痛苦!”

“你可是我女儿啊,你杀死了你的母亲,难道不应该品尝一下这份痛苦吗!”

“你和爸爸可是同一类人!”

他目眦欲裂,此时二人说不出谁更疯魔。

晨光透过窗户,干净美好,甚至能听到鸟叫。

多好的早晨啊。

“你该死了。”明瑰的语气很冷,冷得让人害怕。

老头被踹在了地上,踹出了一口鲜血,紧接着,他被人用脚碾着胸口,被迫咽下一罐的药。

她面无表情地卸了他的下巴,药瓶子使劲地塞进他的嘴里,药片不小心漏在了地上,她又一粒一粒捡起来,一颗不落,硬塞了进去。

他被噎得想要咳,却被死死按住了嘴,弄得白眼外翻。

是不是觉得生不如死了呢?

明瑰擡头看着阳光明媚的窗外,将他按了许久,按到最后,手里的尸体一动不动。

他的眼睛盯着她,死不瞑目。

“呵。”她轻笑了一声,然后拿起摆在桌案上的水果刀,刺进了他的双眼。

“别这么看我。”

有点吓人呢。

她把玩着手里的刀片,沿着别墅的走廊绕啊绕,那些见惯肮脏手段的人识相地低着头,不敢看她。

于是她走到了管家的卧室前,用刀撬开了锁,毫不避讳,一身血腥地出现了。

管家好像早有准备,甚至刚喝完了一杯咖啡。

她用刀指向那个瘦弱的老人,笑着问:“他怎么死的。”

管家理了理正装,并不害怕,他极绅士地走向她,然后撞向了她的刀。

“像这样。”他握住明瑰的手,帮她拧了一圈,然后,再次走向她的刀——刀柄没入了他的身体,他吐了血,却也没把血液弄脏在她身上。

“大小姐,明白了吗?”

他露出了一个微笑,因为满脸褶子,所以很难看。

“这是我教给您的最后一招。”

这是小时候一直负责教导她的管家。

明瑰看着手里的刀,笑着笑着就哭了,眼泪顺着她的脸颊汹涌地落向地板,她笑低了头:“哈,你们可真有趣。”

她拔出了刀,苍老的管家倒在地上,安详地闭上了眼。

她摇摇晃晃走向门口,靠着门框坐了下去。

他们死了又怎样,她喜欢的人还能复生吗?

如果十八岁那年,身无分文的她看到不是大屏幕上闪闪发光的陆光,而是她的林秀,那该多好。

她肯定不会拒绝他的,林秀比陆光好看多了。

如果这样,她们认识的时间能提前好几年,他们相处的时间也能延长好几年——

不,不对,是她害了他,是她害了他,如果她没有说喜欢他,他就不会死了!

为什么?

她就这么呆呆坐在了门口,一名女仆端庄地朝她弓下了身,用冷冰冰的声线恭敬问:“大小姐,需要清理吗?”

她无力挥手:“清理吧。”

明瑰没有住在庄园,她去了那个对她来说十分简陋的小破屋。

她在林秀的浴室洗了澡,换上了林秀的衬衫,窝在了他的小破床。

床里都是他的味道,柠檬海盐的清香,清澈又爽朗。

她将头埋在被子里使劲地嗅着,又忍不住哭了。

她哭得很小声,只能看到肩膀在抖。

她应该再小心一点的……

林秀的床头放着各种针线,蓝色丝线居多,她突然想到了什么,笨拙地拿起针,想着林秀的样子,织了个鲨鱼尾巴。

尾巴织得很丑,不及林秀的二分之一。

她笑了一下,登上了林秀的号,拍下了这张照片——@了她自己。

看着。

他本来就活着——只是在躲着她。

她说服了她自己,有重新振作了起来——对,他就是在躲着自己!

那她要找到他!

长宁开始上映了,网友看到林秀转发了那条微博,但是没去。

剧方没有任何回应,他们理所当然想着,对方戏份这么少,不去也正常。

明瑰在采访现场谈笑风生,没有丝毫异样。。

李姐给明瑰发了新的剧本,主角是她和林秀两个人。

她把剧本推了,并说暂时不会演戏。

她在林秀的小破屋住下了,她将她和林秀演戏的那十几分钟片段一遍又一遍在投影上回放。

她看了成千上万遍,连里面拍到的一草一木都能准确描绘。

琴师怎样了呢?琴师喜欢上了长公主,反水。

琴师也不是琴师,他不过是一个贱民。

琴是他偷的,琴谱也是他偷学的,他因为好看被带进了齐王府,又因为偷了琴,被赶出去了。

然后他被皇帝发现,并被收买。

他按照计划利用着长公主的真心,对她下了慢性药。可没想到,自己也交付了真心。

他说出了真相,劝说她谋反。

皇帝发现了他的背叛,在长宁接旨领兵的那一天,他被抓住,衣不蔽体地曝尸在城墙上,眼睁睁地看着她赴死。

明明只有十几分钟,让人看得痛彻心扉。

观众对这段感情戏的反响很好,甚至在看完电影后,在两人的微博下哭诉。

那个叫作林秀的账号,适时地发送着狗粮——还有明瑰。

他们在清晨看了同一片日出。

他们在情人节分享同一束烛光。

他们在新年里拍下同一朵烟花。

他们在月圆的晚上——守着同一个月亮。

她看到其他人说:你们很幸福。

是啊,他们很幸福。

明瑰在网络上的日常发布得越来越多,活跃得像个假人。

但是她很久没演戏了。

不,她一直在演,演的很投入,即使演的是独角戏。

她转卖了那个人的股份和庄园,买下了整片海域的使用权。

她买下了周围的海景房,隔绝了整个世界。

她把自己的一半资产投给了海洋公益,另一半资产用来打捞林秀的尸骸。

她知道这是痴心妄想,但是她已经走投无路了。

他送的糖已经被她省着吃完了,瘾又犯了,他给她录的音频不知被循环了多少遍,耳朵都起茧子了,她织玩偶的手艺已经炉火纯青,以假乱真了。

他还没回来。

她好想他。

告白后的第三年,她二十八岁,她站在海边,拍下了一张照片。

两枚蓝宝石戒指落在她的掌心,小心镌刻着玫瑰与鱼。

她在五点二十分发了出去,没有@任何人。

她将手机扔向身后,手捧玫瑰,提着红色婚纱的裙摆,盛装走向海洋。

她的脸上洋溢着幸福的笑,仿佛真的是一个新娘。

我来找你了……

平静的海水淹没了她的裙摆,没向了她的脖子。

思念的泪水淹得她快要窒息,她的脸上不住地下着雨,却无声得没有一丝活气。

她松开了另一枚戒指,松开了玫瑰,最后看了一眼泛白的天际,闭上了眼,沉向了海底。

刹那间,海雾升腾,她听到海豚在吟唱,她听到海浪在喧嚣。

她睁开眼,看到蓝色的巨鲨们拥簇着一个皎洁的少年。

他的怀里抱着玫瑰,他口里衔着一枚戒指,他对她扑朔了一下眼。

游鱼提起了她的裙摆,他握住了她的腰,把她抱上了水面。

海平面上,象征着爱情的海豚在阳光下跳跃。

“明瑰小姐。”

他衔着那枚戒指,眼神慌乱,双颊绯红,似有愧怍。

“我来晚了。”

还不晚。

她咬上了那枚戒指。

作者有话说:

番外大概会写点应该不会锁的(∩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