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平。
“我刚得了信儿——北漠王庭这次派来的,是狼卫。”
朱高煦凑近朱雄英,压低声音,手里瓜子壳还捏在指间,“可不是寻常兵卒。个个跟着狼主苦练多年,手底下沾过血、熬过寒,真拼起来,一个顶十个,十个压百人。”
他对这位大哥原本并不服气,可眼见朱雄英一道道安排落地生根,心下早已悄然折服,索性把知道的底细全抖了出来。
“不过一群野狼罢了。”朱雄英笑了笑,语气轻松,“名头响亮,未必真有本事。他们使的还是刀弓箭,咱们手上,早换成喷火吐雷的家伙了。”
话音落,他不再多说。
朱高煦将信将疑,却还是忍不住补上一句:
“大哥,我倒不是泼冷水——可这群人真不好惹。没跟他们交过手,我也听人说过,下手又狠又准,寻常军汉遇上,十有八九得栽。”
他顿了顿,声音更沉了些:
“听说他们惯用围猎法,专挑缝隙钻。咱们若掉以轻心,怕是还没照面,就先乱了阵脚。”
要是被人揪住把柄,一旦捅出去,那可就是塌天大祸!
朱高煦这几日反复琢磨,总算咂摸出味儿来了。
大哥若真出了岔子,整个燕王府都得跟着陪葬。
这儿是北平,天子脚下,一草一木都逃不过父王的眼睛。
倘若朱雄英在他们府上遇刺——那不是捅刀子,是当面扇朱棣耳光!
“你是在替我着急,还是怕牵连全家?要是担心我,大可不必——我眼下不吃亏,谁也别想趁乱占我半分便宜!”
“若真为我着想,那你此刻低头,是不是也算认了错?”
朱雄英话音落地,朱高煦喉咙一紧,张了张嘴,却哑了火。
这位太孙爷,真叫他又恨又服气。
本该锦衣玉食、养尊处优的金枝玉叶,竟肯跟他们风里来雨里去,同吃一锅饭、同睡一间屋。
更叫人咋舌的是——他比谁都硬朗,比谁都利落,比谁都清醒。
吃穿从不挑拣,行事却处处透着一股子与生俱来的贵气;拳脚凌厉,步履如风,脑子转得比算盘珠子还快,活脱脱一个挑不出毛病的主儿。
“你心里怎么想,我清楚。可有些话,不必出口,留着更好。”
“倒想问问你们——眼前这局面,你们真没布过一子一卒?偏要等贼人撞上门来,再硬碰硬地豁命厮杀?你们的脑子,莫非是拿浆糊糊过的?”
朱雄英这话一出,朱高煦脸皮发烫,恨不得钻进地缝。
朱高炽抬手挠了挠鼻尖,讪讪开口:“大哥,这事交给我们办就成了。您坐镇后方发号施令,何苦跟我们这些粗人较真?”
“咱们确实欠妥,可话说回来,有些事,也没必要掰扯得太细。”
话到此处,他干脆闭了嘴。
连朱高煦想插句圆场,他也只垂着眼,再不搭腔。
兄弟俩心知肚明:点到为止,再往下说,谁脸上都不好看。
“不让我涉险,是你们的本分;可我更想弄明白——这一回三番拦我,是不是有人,你们非要护着?”
“若没有,那是我看走了眼;若有,还请明示——那人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