百姓起初躲着走,后来见明军不占屋、不强征、不私贩米粮,反帮修桥、清沟、救火,便渐渐敢在街口多站一会儿。
有人挨了大名家臣欺负,拦不住轿子,就蹲在军营门口等。明军不推诿,当场录供,次日便上门问话。碰上硬茬,连天皇使节的帖子都照收不误,三天内必给答复。
人心就这么一点点挪过来的。
明军从不遮掩来意:为利而来,也为序而来。不装仁义,也不扮菩萨,只守一条线……不动民产,不辱妇孺,不纵枉法。
自然也有例外。
有个百户喝醉了酒,踹翻了町里一间豆腐坊,砸了两石豆子。朱棣本想罚他三个月俸禄,关禁闭十日了事。毕竟伤的是倭人,又没见血,军中这类事,历来睁只眼闭只眼。
可旨意下来得极快,朱雄英亲笔批:“人可留,骨须正。今日视彼为草芥,明日便视我民如粪土。”
朱棣收信时,窗外正飘雪。他默了半晌,把原判撕了,改作:革去百户职,杖四十,充苦役三月,期满发配辽东戍边。
这事不是小题大做,而是必须掐在萌芽里。
从头立规矩,队伍才带得稳;等歪风成了气候,再想扳回来,光靠几道命令可压不住。
律法写明人人平等,人就真的一样了吗?
条文禁了歧视,歧视就自动消失了?
隐性的偏见,从来不会因为一纸文书就断根。
因为打一开始,这些人和大明本土的百姓、士卒,就处在不同的起跑线上。
大明子民生来能享的权、能得的利,外来的却要拼死挣、拿命换。
朱雄英是不是虚伪?是不是双标?随人怎么说。
他不在意。
姿态得先摆正……这不是讲道理,是立规矩。若连这点表率都不立,往后怎么管辽东、怎么治安南、怎么统西域?
他要的是儆效尤。
心里怎么想,那是私事;可手伸出去打了人、嘴张开骂了人、脸扭过去啐了人……那就别怪他翻脸。
有回他盯着舆图看了半晌,忽然对身边人说:“这局面,倒有点像从前听说的那个海西大国。”
没人接话,他也没等回应,只把朱棣叫来,把话说透。
朱棣当场拍板,传令校场。那名士兵被按在木架上,当众受鞭三十,皮开肉绽,血溅黄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