戌初九刻四刻,掌印官另起一张总纸。
纸头写:
“通商金令借印总供。”
这张总供,不收白沙藏人,也不收东院收契本身。
它要收的,是同一块旧巡埠金令,如何在二十年里被人借成了两道不同的门。
闻既白先点老侯爷手批。
“诸房不得再借其名擅议外商。”
这一段,便叫:
“先有禁批。”
第二段,点印房窄条与真契背印。
“蘅初名下,旧押先下。”
“东院夜收,不记前厅。”
这一段,便叫:
“下押入东院。”
第三段,点私货转运口旧签、白芦埠窄票与停船登记簿。
“蘅字旧令到门。”
“验牌不验货。”
“入中不记官簿。”
这一段,便叫:
“过签通景码。”
最后一段,才并那张带“叙”字私押的短签。
“半页若实,旧婚虽断,旧路仍可再议。”
“东水门那道门路再续三年,候回话。”
这一段,便叫:
“借令谈路。”
四段一并,整张总供便不再只是借印簿上一句含糊的“下借印二次”。
它把禁批、下押、过签、谈路四层,一节节接成了同一条脏心思。
不是一时顺手借了一块旧令。
不是一时图快,让门房、埠口少问半句。
更不是青布药船临到门前,景阳侯府才临时起意想收半页。
是前头先借蘅初这张旧令面,叫陆家东院把真契收进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