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2章 滇兴券的规矩(2 / 2)

某个人手头紧,把券折价卖给别人,别人拿了券到时候来分红。

几经转手之后,券到了谁手里、是谁在靠滇兴吃饭,公司根本管不着。

那这券就不是聚拢人心的绳子了,变成了一张可以倒买倒卖的票据。

有钱的人可以一张一张收过去,囤在手里等着分红,真正出过力的人反而什么都没了。

徐猛的眼皮跳了一下,他马上明白过来,不仅仅是倒卖,甚至会有人为了分红,会生出一些不该有的小心思。

所以,实名制,登记在册,持券人姓名写在票面正面。

分红的时候,只认登记的名字。

李睿的指尖在桌面上点了点,哪怕这券被人偷了、抢了、捡了,拿到总号去兑也是白搭。

不是本人,分不到一个铜板。这就把巧取豪夺的路堵死了。

方明光在本子上记完之后抬起头:那要是持券人过世了呢?

那就让家属直接到商号来登记。

钱不会丢,但必须走明路,不能私相授受。

方明光点了点头,把这条记全了。

第二条,李睿伸出了第二根手指,每年分红的金额不固定。

分多分少,由我根据公司当年的利润情况来决定。

利润好了就多分,利润差了就少分,甚至不分。

这条是防着大家的胃口越养越大。

要是固定了每年分多少,今年分了半块,明年就盼着一块,后年就想要两块。

一旦某个年景不好分不了那么多,反而会惹出怨气来。

可多可少、可给可不给,大伙就不会把分红当成天经地义的事。

这券也就是个念想,不是个铁饭碗。

今年好就多分,明年差就少分,大家心里都明白。

公司好我才好,所以大家都盼着公司好。

要是固定了数儿,那反倒成了公司欠他们的了,拿了钱也不念好,不拿钱还要骂娘。

分红是公司给弟兄们分享的收成,不是公司欠弟兄们的债。

这个主次不能乱。

第三条。李睿伸出了第三根手指,停了一息才开口,

每份滇兴券的收益期是三年。三年一到,自动作废。

必要时,公司可以提前作废某些滇兴券的收益券。

比如有人做了对不起公司的事,可以直接作废停发他手里的分红。

三年,大人,为什么定三年。

不是年年都能分么?

三年,是为了让所有人都动起来。

李睿看着二人,

“你想,这券要是没有期限,年年都能分钱,那领到券的人就会觉得反正我这辈子都有分红拿,慢慢就懈怠了。

可要是只有三年,他就知道这三年里要好好干、好好跟着公司走。

三年过后,想继续拿分红,就得重新挣。

要么做出新的功劳,要么公司再发一轮新的券给他。

实名不可转让,堵死被侵占的路;分红不固定,把主次关系摆明;三年限期,逼着人不能躺。

李睿提出的这三条规矩,二人都没有意见,十分认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