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2章 军政府的司法制度(下)(2 /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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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这杨翰林讲完大明朝的司法制度后,那王铁便出来发表意见道:“诸位兄弟,咱们都生在大明朝,估计有很多弟兄遭遇过司法不公和蓄意迫害,这里就不多说了。”

“而咱们军政府的司法制度绝对不能照搬明朝的旧制,若是继续任由这套腐败糜烂的司法制度继续祸害老百姓,那迟早有一天,也会搞到我们的头上来!”

大伙们听到王铁所说的这番话后,那还是深以为然的,且先不说弟兄们当老百姓的时候,就深刻领教过官老爷是怎么利用律法来收拾泥腿子的。

就说前段时间老王处决贺一龙那档子事,这就让大伙们都人人自危,毕竟贺一龙这种级别的大头领,他老王说杀就给杀了,杀他们还不跟杀一只鸡一样的简单?!

虽说这贺一龙是罪有应得死了活该,老王杀他也不算是冤枉了他,可谁能保证老王日后不会为了争权夺利冤杀其他的弟兄?!

要是不对老王的司法权力进行限制,那以后这老王想杀谁就杀谁,想办谁那就办谁,那弟兄们这日子也就没法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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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铁这话说完之后,那罗汝才便接着老王的话茬说道:“王哥所言极是啊,这军政府的司法权力理应受到严格的限制,使其不能为所欲为一手遮天。”

“要是还按明朝那套旧制来办,那不仅老百姓每天生活在恐惧之中,就连咱们这些弟兄的也都照样提心吊胆的过日子。”

“所以制定一套完整且健全的司法制度是非常有必要的,他不仅能够保护老百姓的安全,也能保咱们不遭受政治迫害!”

罗汝才这话一出,在场的众人那都纷纷出言表示赞同,尤其是那群前来与会的地方豪强,恨不得举双手双脚赞同老罗的提议。

与会的这群义军头领们好歹是老王他们的自己人,即便老王他们故意整人也会留有余地,而他们这些地方豪强可就没这个待遇了。

随后那王铁便对杨翰林问道:“杨老先生,您博古通今学问大,您来说说看,咱义军的司法制度该如何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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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杨翰林听到王铁的问话后,那便从袖口中掏出一份文书仔细了瞧了瞧,这老杨毕竟已经七十多岁的人了,记忆力早已不如从前,为了防止开会的时候忘词,所以在会前提前将发言的内容都写在纸上。

过了一会,这杨翰林便收起文书对大伙们讲道:“诸位头领,这明朝的司法制度承袭的是胡元旧制,而汉唐法制相去甚远早已经不可考究。”

“唯有宋代遗存的档案文献颇多,而宋代之法也较之历代最轻其制也较之历代最为完善,所以我军政府的司法制度当效法宋制。”

“而宋制较之元明之制最大的一个区别就是‘鞠谳分司’,所谓鞠谳分司就是将案件的侦办权和审判权给分为两个的衙门掌管,还有就是宋代的县衙没有对徒刑以上案件的判决权只有侦办权。”

“杨某认为,我军政府中枢应设刑名司掌管案件的侦办权,设司法署掌管案件的审判权;地方省一级的臬司仅掌判决之权,行省的藩司衙门下亦设刑名司掌案件的侦办权与臬司相互制衡。”

“以此类推州府一级也搞鞠谳分司,县衙效仿宋朝旧制,收回县官对徒刑、流刑、死刑案件的判决权,县官仅能判决民事纠纷和轻微刑事案件。”

“我军政府虽不设都察院,但临时参议院的地位职权则远超都察院,可在临时参议院之下设一专门监督司法判决的衙门。”

“主要负责监察鞠司的办案流程是否合规,人证物证是否有假;谳司判决的量刑是否得当,是否有违天理国法人情。”

“若是其中有一处不当,则参议院可提起抗诉要求法司重新审理。”

这杨翰林讲完之后,那王铁便接着补充道:“依兄弟我看呐,这司法署的长官虽然不是政事堂宰相,但他的级别也应与宰相同级。”

“司法署虽置于政事堂之下,但政事堂的宰相不得随意干预司法判决,地方官员也不得随意干预地方司法,就连我这个摄政官也不能干预,不知诸位兄弟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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