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口供和情况完全一致,方可确认按功授田无误,最后留档登基。
以上四项就是我说的技术锁。”
不光多尔衮,其他的皇帝也都听入神了。
“第二把锁是制度锁,从制度上锁死利益链,让串通无利可图。
首先就是确定功勋授田的田地性质仍为国有,不可买卖,不可继承。
也就是说立功者只能种,不能买卖和留给后人。
一旦立功者死亡,那将会收回国有重新按照功勋分配。
立功者享有的仅是使用权,而非所有权。”
朱元璋立马就提出了反对意见:“小天,咱觉得你这说法不可取。
你想想那些立功者拼死拼活的立功是为了什么?不就是为了用功劳换取田地么?
结果你告诉人家,最后他死了田地还要收回,那人家还拼那个命做什么?”
任小天听到这话低头沉吟。
朱元璋说的没错,给后世子孙打下基业,这是刻在华夏人的基因里的东西。
若是死后就全部收回,的确是会大大打击百姓立功的积极性。
反正人死了田地都要收回去,那我还立什么功?分什么地?
随后任小天说道:“叔您提醒的对,是我欠考虑了。
您看这样行不行,把功勋授田的田地分为两类,一类是口分田,一类是永业田。
就好比一个人立功分了五十亩土地,其中七成,也就是三十五亩为口分田,剩下的三成为永业田。
口分田还是按照我上面说的,死后收回重新分配。
而永业田则作为立功者的私产不再收回。
永业田可以由子孙来继承,也可进行有限制的买卖。”
朱元璋点了点头,又问道:“何为有限制的买卖?”
任小天解释道:“就是朝廷享有优先以市地价购买永业田的权力。
若是朝廷不买,永业田可以卖给同村无田的村民。
但是绝对不允许卖给地主或者投机倒把者。
否则一旦查清,不光要收回永业田,还要对买卖双方进行金钱上的处罚。”
顺治有些懵懂:“为何不能卖给地主?地主不是更有财力,更能卖个好价钱吗?”
任小天失笑道:“我刚才不是说了土地兼并就是绝大多数的土地被极少数的占有的实质了吗?
你要是任由地主买卖,那不又形成了新一轮的土地兼并?
从短期来看你的确从地主那里得到的更多,但是你失去土地之后只能再度沦为地主的佃户。
地主愿意分多少粮食给你,完全在这个地主的良心,可你觉得地主会有良心可言吗?”
顺治低头琢磨。
任小天趁热打铁:“后世外国有一个思想家说过,原始资本的积累都是血腥的。
这一过程不是田园诗式的过程,而是用血和火的文字载入人类编年史的。
如果地主都是仁慈的,那他也就不会成为地主。”
顺治认真思考了一下这几句话后拱手道:“先生之言让朕真是受益良多。”
别看他年纪小,头脑却是很好用的。
任小天冲他微微点头之后看向朱元璋:“叔,您觉得我这个办法怎么样?”
朱元璋左右看了看回道:“这个法子还算不错。”
“那我接着说制度锁的第二条。
虽然是功田,但同样也是需要向朝廷交税的。
这也就是按功授田,按田纳税的道理。
不过既然是功田,那就不能按照普通田地来收税。
我看不如这样,就定为普通田地的七成税收作为功田的税收标准吧。”
功田要是不收税,所有人都会拼命立功,然后逃税。
要是税率定低了,那对朝廷财政绝对是沉重的打击。
可要是按照普通田地收,那似乎功田也没什么存在的必要。
七成这个数字将将好。
既能保证国库收入的稳定,又能让立功者享受到功田带来的实际好处。
这样一来的话二者共赢。
对于任小天提出的这一点,倒是没人提出什么异议。
“第三就是分级授田,越级严查。
所谓分级授田,就是按照立功者的功劳大小分为五等。
一等功由国功院亲自核查授予;
二等功由省级国功分局核查;
三四等功由县级国功分局核查;
五等功则由乡一级基层国功分所核查。
越级申报者,削功夺田,永不叙用。”
任小天之所以要加这条,主要也是因为越级申报就是绕过了制度。
好比说县乡一级的觉得当地国功分局不公平,跑到省一级乃至朝廷国功院去申报。
这样一来打乱了制度运行不说,单单派人下去核实情况就要花费人力物力。
要是人人都这么做的话,那会让上级的国功机构疲于奔命,且下级国功机构就成了摆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