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都说生不带来,死不带去,应该是对的。
我生来就什么都没有,连爹妈都没有。
我只有一个养父,他是一间棋牌室的老板,姓安。
他把我捡回去,不是因为心善,是因为他缺一个跑腿打杂的。
我五岁就开始给他扫地、端茶、倒水,够不着灶台就踩着板凳煮面。
他心情好的时候扔给我一碗剩饭,心情不好的时候一巴掌扇过来,嘴里骂着“狗崽子”。
我左边眉骨上有一道细长的疤,就是他喝酒摔了杯子,碎瓷片划的。
那时候我太小,不知道躲,只知道哭。
血顺着眉毛流进眼睛里,整个世界都是红的。
后来我长大了些,知道哭是没有用的,因为眼泪冲不掉血。
所以,他用皮带抽我后背的时候,我没哭,他拿烟头烫我胳膊的时候,我也没哭。
我咬着牙不吭声,他就打得更狠。
那时候,我身上有大片大片的新伤叠旧伤,从来没有好过。
但我身上一直有伤,也不都是因为他一个人。
有些伤是我在街上混出来的。
在家里我是那混蛋的出气筒,但在外面我是这片街区的孩子王。
说是孩子王,其实就是一群没人管的野孩子凑在一起,在学校里收保护费,跟隔壁街区的混混抢地盘、抢废品、抢一切能抢的东西。
我打起架来不要命,身上的疤也越来越多,嘴角是被砖头砸开的,右手虎口是被碎玻璃划的......
我不觉得疼,甚至觉得身上的疤越多,说明我越狠,越没人敢欺负我。
但那个姓安的,因为是我养父,所以我身上的疤越多,他就越觉得我好欺负。
十二岁那年冬天,他又喝醉了。
应该是白天输了不少钱,整张脸涨得通红,眼睛里布满血丝。
他进门就开始摔东西,嘴里骂着各种难听的脏话。
我没理他,坐在椅子上自顾自地翻着一本漫画书。
好像是因为我没理他,他更恼火了,骂骂咧咧地冲进厨房,又摇摇晃晃地拿着一根棍子冲到我面前,“狗崽子!长大了?翅膀硬了!
老子当年花钱把你买来,给你吃给你喝,供你读书,你他妈整天在外面当流氓!现在都敢给老子甩脸了?”
我愣了一下,因为没听清楚他含糊的醉话,抬眼瞪着他,又问了一遍,“你刚才说什么?我是你买来的?”
他也愣了一下,扯开话题,突然大吼,“你找死吗?敢瞪老子?”
我继续瞪着他,“我问你!我到底是你捡来的,还是买来的?”
“捡来的还是买来的有区别吗?不管怎么样,我都是你老子!”他举起那根棍子就劈头盖脸地朝我砸下来。
第一下砸在我肩膀上,我听见骨头咔的一声响。
第二下砸在我脑袋上,我眼前一黑,耳朵里嗡嗡地叫。
第三下我没让他砸下来。
我猛地站起来,一把夺过他手里的棍子,反手抡了回去。
那一棍砸在他脸上,他惨叫一声,踉跄着往后倒。
我没有停,骑在他身上,一拳一拳地往他脸上砸。
我不知道砸了多少拳,直到他的手从脸上滑落,露出一只血肉模糊的眼睛。
他捂着眼睛在地上打滚,嚎得像一头被宰的猪。
我低头看了看自己的手,指节上的皮肉全翻开了,露出白森森的骨头。
血顺着手腕滴在地上,一滴,一滴,就像关不紧的水龙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