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69章 水银(1 / 2)

我叫宝儿,东北姑娘,二十岁那年谈了第三场恋爱。男朋友是葫芦岛人,姓顾,大我四岁,家里做古董生意的。他对我好得没话说,脾气温柔,说话轻声细语,从来不跟我红脸。我们在一起不到一年,我就跟着他回了葫芦岛,住在他家那栋靠海的老房子里,院子里种着几棵歪脖子枣树,风一吹就吱呀吱呀地响。

他家的生意我从来不问,心里有数。那几年《鬼吹灯》正火,我心里清楚他们家到底是干什么的——收古董是幌子,底下的事见不得光。好在顾哥从来不沾手,每天陪着我,买菜做饭,日子过得安稳。

可后来他变了。

那年秋天,他爸带他出门,说是要“入道”。他走的时候兴高采烈,搂着我说以后能赚钱养我了,让我在家等他。我拦不住,只能叮嘱他小心。他亲了亲我的额头,拎着一个帆布包上了那辆灰色面包车,后座上坐着几个我从没见过的男人,脸色都灰扑扑的,像刚从土里刨出来的。

他这一走就是十天。

回来那天,天已经全黑了。我听见院门响,跑出去接他。路灯底下,他瘦了一圈,眼窝凹进去,颧骨突出来。身上穿着一件我没见过的深色夹克,领口磨得发白,像是穿了很久的旧衣裳。他一进门,我就闻到了一股味道。不是汗味,不是土味——是那种很深很沉的土腥味,像是从地底下几十米翻上来的,黏糊糊地挂在衣服上、头发上、皮肤上。那味道不刺鼻,可是闷,闷得人脑仁疼。他进门就把夹克脱了,扔在洗衣机上,去洗了澡。热水冲了半个多小时,出来的时候整个人冒着白气,可那股味道还在。换下来的衣服泡在盆里,水变成灰黑色,上面浮着一层油光。肥皂打了三遍,搓得手都红了,那股土腥味还是洗不掉。他坐在沙发上喝水,整整灌了一暖壶,喝水的样子不像人,像渴了好几天的牲口,水顺着嘴角往下淌,喉结一上一下地滚。我坐在他旁边,闻着那股从毛孔里渗出来的味道,忽然觉得身边的这个人有点陌生。那种感觉说不上来,就是心里头“咯噔”了一下。

那股味道在他身上挂了五六天,才慢慢淡了。

从那以后,他开始频繁出门。每次回来,身上的土腥味就更重一分。他变得神神秘秘,接电话躲着我,有时候半夜爬起来,坐在阳台上抽烟,一根接一根,烟头在黑暗里明灭,像一只红色的眼睛。他的眼神也开始不对了,以前看我的时候眼睛里有光,亮亮的,像装着星星。现在那光没了,灰蒙蒙的,像蒙了一层灰,像两口枯井。

第六七次回来的时候,他整个人彻底变了。

那天晚上他进了门,拎着一个鼓鼓囊囊的大布袋子,帆布的,上面沾着黑泥,像刚从地里挖出来的。他把袋子藏进了卧室柜子的最深处,压在一堆旧衣服底下,还拿锁锁上了。然后他去了厨房,端起灶台上的水壶,嘴对嘴地灌。“咕咚咕咚”的吞咽声在空荡荡的厨房里来回撞,水从他的嘴角溢出来,顺着下巴往下淌,滴在衣领上,在白色的T恤上洇出一大片深色的印子。他喝了整整一壶,把空壶往灶台上一顿,转过身来看我。

他的眼睛直勾勾的,一眨不眨,像两颗钉死的玻璃珠子。我被他看得发毛,伸手在他眼前晃了晃,笑着问他怎么了、是不是太累了。他没回答,就那么直直地盯着我,眼珠子一动不动,瞳孔里映着灯光,两小团昏黄的、冷冷的亮。足足看了有一分钟,空气都像是被他盯得结了冰。

然后他扑了过来。

不是以前那种温存的、小心翼翼的亲近。是扑,像野兽扑食。他的力气大得不像话,一只手攥住我的两个手腕,像铁箍一样箍得我骨头发疼。他的声音也变了,他以前说话是清亮的公子音,温柔得像春天的风,带着一股懒洋洋的尾音。可那天晚上从嗓子里挤出来的,又粗又哑,像砂纸磨铁,像风箱漏了气,每个字都像是从地底下翻上来的。我拼命叫他停,他不听。他的眼睛里没有温柔,没有爱意,只有一种我从未见过的、原始的、近乎疯狂的饥渴。

那不是他。

我咬着牙忍了过去。完事后他翻身就睡了,鼾声如雷,像一头累极了的老牛。我躺在床上,浑身散架了一样,盯着天花板,听着身边那个陌生的呼吸声,一滴眼泪从眼角滑进头发里,凉的。

第二天早晨,他起来吃早餐。我煮了粥,炒了两个小菜,又给他拌了一碟辣椒。他以前从不吃辣,连胡椒都嫌呛。可那天他端起那碟辣椒,连筷子都不用,直接往嘴里倒,嚼得“咯吱咯吱”响,嘴角全是红油。我试探着说了一句“你以前不是不吃辣吗”,他抬起头看了我一眼,那眼神像刀片子刮过来,我立刻闭了嘴。

他说话粗声粗气,动作粗暴,连走路的姿势都变了。以前他走路腰板挺直,不急不慢。现在他走路脚跟先着地,“咚、咚、咚”的,每一步都像是要把地板踩穿。吃饭吧唧嘴,筷子在盘子里翻来翻去,挑挑拣拣,像在刨土。那个会弯腰给我系鞋带的男朋友,那个说话大声一点都会道歉的男朋友,一夜之间,变成了一个我完全不认识的陌生人。

连着三天,他每天晚上都要。不是正常的亲昵,是那种让人害怕的、没有节制的、近乎施暴的方式。他动作粗野,嘴里发出含混的、听不懂的呜咽声,像在念什么东西。我问他“你怎么了”,他不回答,只是机械地重复那些动作,眼睛始终半闭着,瞳孔往上翻,露出底下的眼白。我浑身上下都是淤青,胳膊上、手腕上、大腿上,青一块紫一块,像被人打过。可我不敢说,不敢问,甚至不敢哭。我怕他一巴掌扇过来。他以前从没动过我一根手指头。

第四天,他接了个电话,说“有活了”,背着那个帆布包出了门。我等他走远了,锁上房门,拉上窗帘,拨通了表姐的电话。

表姐叫小曼,比我大五岁,嫁在邻市。她妈——我姨——在我们那一带是出了名会看事儿的,谁家孩子夜里哭、谁家老人看见不干净的东西,都来找她。我把这几天的事断断续续地说了,说到他身上那股土腥味的时候,表姐在电话那头沉默了。我听见她跟她妈嘀咕了几句,声音压得很低,像在商量什么。

过了一会儿,表姐重新拿起电话,声音压得极低,像怕什么人听见:“我妈说了,你先去药店买个温度计,最普通的那种水银温度计。打碎了,把里面的水银取出来,小心不要沾到手上,手上别有伤口。把水银放在手心里,它不会散,会凝成一个小珠子。你找个机会抱住你男朋友,把水银拍在他后背上,然后看他的反应。”

我照做了。

那天傍晚,夕阳把院子里的枣树影子拉得老长。他回来了,进门就把自己摔进沙发里,闭着眼睛,胸膛起伏。我事先已经打碎了一支温度计,把里面那一点水银倒在了手心里。水银在掌心里滚来滚去,银白色的小珠子,沉甸甸的,凉丝丝的。我深吸一口气,把水银藏好,走过去,从背后抱住他。我的脸贴着他的后背,那股土腥味又涌上来,闷得我胃里翻腾。我尽量让自己的声音自然,娇滴滴地说:“我想你了,抱抱。”

我的掌心贴着他的后背,在脊椎骨的位置,轻轻拍了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