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我刚开始玩徒步,没什么经验,常常走到天黑还没着落。有一回路过一个县城,到了傍晚还是没找到住处,更糟的是天突然下起暴雨,豆大的雨点砸在地上溅起白雾,连桥洞底下都开始积水,湿气顺着裤腿往上爬。我在雨里走了快一个小时,衣服湿透了贴在身上,又冷又饿,正走投无路的时候,看见了一片别墅区。
铁门敞着,里面荒草齐膝,路灯全灭着,保安亭玻璃上落了一层灰,空无一人。我犹豫了一会儿,还是从一栋没锁门的别墅侧面,打碎了厨房一扇窗爬了进去。进去才发现这不是烂尾楼——地板铺得齐整,墙面干净,家具一应俱全,桌上甚至还摆着一只花瓶,只是花早就枯了。屋里落了一层薄灰,像是主人家很久没回来了。我心里有点愧疚,但外面的雨实在太大,只能先借宿一晚,想着天亮以后留个纸条,回头补偿人家。我在一楼转了一圈,发现没有生活用品,连个烧水壶都找不着,只好从背包里翻出干方便面啃了几口,把外套裹紧,蜷在沙发上闭上了眼。
半夜我被声音吵醒了。迷迷糊糊睁开眼,客厅的灯不知什么时候亮了,不是日光灯,是蜡烛的昏光,一跳一跳的,把墙上的影子拉得很长。厨房那边有人在说话,声音嘶哑低沉,像是嗓子受过伤。我心一下提起来——该不会是主人回来了吧。我赶紧坐直了想溜,可外面的雨还没停,窗户的风灌进来吹得窗帘不停地鼓起来又落回去。我想着既然他们是从正门进来的,肯定已经看见我了,不如主动去道个歉,说明情况。我穿过走廊往亮光的餐厅走,步子放得很轻,但地板还是被雨鞋踩出微微的吱呀声,像有什么东西在
转过一道屏风,我看见餐桌前坐着三个人:一个男人和两个孩子。桌上点着蜡烛,明明顶灯是好的,却不用。那三个人坐得直挺挺的,姿势僵硬,像是很久没有活动过身体了,手平放在桌面上,指节微微弯曲着,像是在等一个还没上桌的客人。我正觉得不对劲,厨房里又走出来一个女人,手里也举着一根蜡烛。她的额头上豁着几个窟窿,边缘的血已经干透了,暗褐色,像干了很久的泥,左右两只眼眶的高低差了三毫米,像是颅骨曾受过外力撞击,还没完全复位。她看见我,嘶哑地开口说了一句话,听不清内容,但像是在招呼我过去坐。她一出声,那三个人也同时转过头来看我——父亲的半边脑袋塌陷了下去,像是被什么东西重击过,头骨凹进去一块,皮肤松松地搭在上面,像是很久以前就失去了支撑。
我想跑,但脚像被钉住了一样动不了,膝盖发软,像有什么东西在脚踝处轻轻地托着,不让我后退。那父亲朝最小的那个孩子偏了一下头,孩子从椅子上滑下来,朝我走过来。他的脚步倒是正常的,踩在地板上发出很轻的嗒嗒声,但走到近处,我借着蜡烛的光看见他胸前一片暗红,衣服上几个洞,布料的边缘硬成了深褐色。他伸出手来拉我,那只手凉得像刚从冰水里捞上来的,五根指头都是白的,没有血色,像是泡了很久。我被拽到餐桌边坐下,那把椅子的坐垫陷下去一块,有人坐过很久的那种软塌塌的,像是从来没有人把它拉离过桌沿。那一家四口都看着我,女主人又嘶哑地说了一句话,我听不懂,但一盘糕点被推到了我面前。糕点摆得整整齐齐,每一块上面都有一个圆形的印子,深红色的,像是用什么按上去的,我马上想起了她额头上的那些窟窿。我摆了摆手说不用了。父亲又拿起桌上的酒瓶给我倒了一杯,透明的液体,看不出有什么异常。我犹豫了一下,还是端起来喝了一口,酒是凉的,没有温度,沿着食道滑下去的时候像吞了一块冰。那四个人忽然都笑了,最小的孩子一笑,脖子上那道裂口就跟着错开一下,露出底下暗色的组织,边缘的皮肤微微翘起。我连忙把酒杯端起来挡着自己的脸,装作在喝,余光从杯沿上方瞥见他们四个人正围坐在桌边说着什么,声音嘶哑急促,像是在讨论下一件该做的事。
天快亮了。雨小了,窗户外面透进来一层灰白的光,像一道正在缓慢推进的界线。那父亲被光刺得往后退了一截,僵硬地挪到屏风后面,对其他人说了句什么,然后一家四口各自端起蜡烛,排成一列走进了厨房深处。我等了一会儿才敢跟过去,发现厨房角落里有一扇掩着的门,门缝里透出一丝灯光,我推开一条缝,露出通往地下的楼梯,一股潮湿的旧木头气味从面的墙壁上都插着蜡烛,中间并排放着四口棺材,棺盖合着,棺材周围也燃了一圈烛火,光线从缝隙里透出来,把棺盖边沿的阴影镀上一层薄薄的光晕。我站在楼梯上没敢再往下走,对着那四口棺材鞠了三个躬,然后快步退回了客厅,拎起背包就从正门跑了出去,一路没停,直到跑出小区才靠在墙上大口喘气,发现自己的手还在抖,裤兜里有一根火柴,不知什么时候折断的,断口已经干了,像是很久以前被人折过,留在了那里。
刚喘匀气,就看见一个人从不远处走来,手里攥着钥匙,脚步很快,我差点又要转身跑。他先开口了,声音很响很亮,说你是谁,怎么从这儿出来的,神色正常,语气也稳,我才确认这是个活人。他听了我的解释,点了根烟,把这片别墅的事讲了一遍。
他说这房子里住着一家四口,被人害了,案子一直没破。家属不肯火化,就把四口棺材停在地下室里,等着有朝一日真相大白。可从那以后,房子里一到晚上就亮灯,有住客半夜听见屋里有说话声,还有人见过餐桌上的蜡烛自己燃起来。保安换了好几茬,没人敢值夜班,周围的住户也陆续搬走了,最后整个小区就荒了。他顿了顿,又低头夹着烟说,你是第一个从里面跑出来的人。我赔了他玻璃的钱,又掏了把零钱托他买些纸钱,就当谢谢那一家四口的招待。他看了看我手里的钱说,你先收着吧。我会带些香烛去,你自己留着路上用。我说了声谢谢,把零钱放回口袋,沿着公路继续往前走,没有回头看那片别墅区。路的另一侧是新翻的田垄,上面的土颜色很深,像刚松过,还没有人踩过,只有几片被风卷进去的梧桐叶贴在泥面上,像是傍晚误入的地图碎片,不再属于任何一条原路。我没有再看那片屋顶,只是朝着天亮的方向走着,路面在脚下延伸,随着一段缓坡转了个弯,把那片林子的轮廓彻底挡在了山脊的另一侧。风小了一些,阳光晒干了袖口残存的湿痕,天已经完全放晴了。后来我徒步的时候养成了一个习惯,不再碰已经荒废了的人居,天黑之前一定确认好落脚点。但有时候傍晚路过一片废弃的建筑,我依然会放慢脚步,闻一闻风里是不是有蜡烛烧过的气味。如果闻到,就走快一点。因为在靠近出口之前,那扇门仍然没有锁,它只是合上了,不需要我再回去确认它是否还开着。我只是经过它,像经过所有已被清空的人间地址,用完整的步伐,把不完整的过道合拢在自己走完的那一侧,穿过了一道已经不再需要被穿过的门。在那道门合拢之后,我继续走着,穿过了另一段路,像一个人离开一扇门后再也没有回去看过。他不需要确认它是否还合着,因为他穿过了它,而它在他身后合拢了,没有留下任何缝隙。他也没有再折返去看那扇门是否还开着,因为他已经穿过它,并且知道它合拢之后是平的,会一直平下去,直到有人出于好奇再次推开它。但他不会回去。他只是继续走着,在越来越亮的天色里,像所有曾在夜里被留下一道门的人一样,继续走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