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皇帝出宫,父亲过峡(1 / 2)

朝议第三日。

皇帝单独用玺之事,终于摆到最后一张桌。

这张桌上没有旧账。

只有四枚印。

皇帝私印。

中书制诏印。

内卫急令印。

昭宁公主赈灾监理印。

我的御史印没有摆。

不是不重要。

是裴慎说,桌上若什么都放,阿六的手印也得放。

阿六听完很期待。

被白芷赶了出去。

礼部提出三种办法。

第一。

皇帝照旧单独用玺。

另设事后复核。

皇帝喜欢。

母亲不喜欢。

理由很简单。

人都杀了。

事后复核只能查棺材。

第二。

所有诏令必须三方共签。

母亲不喜欢。

皇帝更不喜欢。

日常赈粮、调官、修河也等三方。

朝廷会比石门还难开。

第三。

将诏令分类。

普通政令,皇帝仍可单独用玺。

四类重令须附事实页,并由另一方见证。

杀人。

幽禁。

封账。

大规模调兵。

若涉及皇族,由宗正寺以外再加一方。

若涉及西南军,由兵部与江北粮账见证分开签。

若涉及旧案证人,不得由看守证人的同一方单独确认死亡。

这办法最麻烦。

也最能用。

皇帝问:

“另一方是谁?”

裴慎道:“不固定。”

“为何?”

“固定便会被换。”

魏直就是固定的人。

一换。

所有口谕都跟着换。

另一方要随事情变。

杀刑部官,由都察院与无利害见证。

封江北账,由江北复籍代表与户部异地验。

调西南兵,由兵部之外再核军粮来源。

不是谁永远忠。

是让每次想办假事的人,都要重新骗更多的人。

皇帝看完。

“期限?”

母亲道:“旧账结完。”

“何时结完?”

“不知道。”

皇帝脸色发沉。

“不知道便可能一辈子。”

“陛下怕一辈子有人看着?”

“朕怕有人借旧账不结。”

“永远扣着皇权。”

这个担心也真。

任何临时制度都可能长成新的王氏手续。

白芷在最后补了一条:

每三十日公开一次未结事项。

每一项必须说明为何未结。

若无新增事实,见证限制自动缩减。

不能只写待查。

待查也要有进度。

皇帝看完。

“百日。”

母亲道:“三百日。”

“太长。”

“十一年不长?”

“不能这样算。”

两个人又开始。

我在旁边听了半刻钟。

最终道:

“一百八十日。”

皇帝与母亲同时看我。

我解释:

“前九十日执行。”

“九十日后公开复议。”

“若旧账仍有新增事实,再延九十。”

“若没有,自动减。”

皇帝问:“谁提出延?”

“任何一方都能提。”

“谁准?”

“公开朝议。”

“又要朝议?”

“陛下不喜欢,也可以把账快点查完。”

他看了我很久。

“你越来越像顾青禾。”

母亲道:“像我有什么不好?”

皇帝没答。

一百八十日试行制度最终写成十二页。

没有叫限玺令。

这个名字太像夺权。

只叫:

重令事实附页暂行法。

名字很长。

不容易喊口号。

这很好。

清账会最喜欢四个字。

越短越能让人不问里面写了什么。

皇帝签名前,先问十二名江北见证。

不是让他们决定天下制度。

只问与自己有关的四类重令是否应当多验一方。

十二人中十人同意。

一人听不懂。

一人反对。

反对的是永安一名复籍妇人。

她说:

“多一个人签。”

“也可能只是多一个坏人。”

皇帝问:“那你觉得该如何?”

妇人道:

“签字的人要住址。”

“跑了能找。”

殿里有人笑。

不是嘲笑。

是觉得太直。

白芷却把这一条写进附页格式。

经手人姓名。

现职。

籍贯。

可追问住处。

宫中内侍无家者,写值房与同住人。

军中人写营号与家属领粮地。

不让签名只剩一个官职。

妇人看完。

“这样可以。”

皇帝盖玺。

不是单独盖。

他先签名。

萧景衡。

再盖私印。

中书、内卫、都察院、江北见证分别封边。

母亲没有签。

她不是制度制定官。

只在见证栏写:

顾青禾在场。

不同意百日。

同意一百八十日复议。

连不同意过什么也留下。

制度定完后,皇帝已经很累。

太医院让他回长宁宫。

他却没有起身。

“还有一件。”

我问:“什么?”

“沈烈不进京。”

“朕也不去青峡。”

母亲看着他。

“所以?”

“总不能让两地账永远靠驿马吵。”

皇帝道:“找一处。”

“朕与他都去。”

殿中一下静了。

兵部尚书最先反对。

“陛下不可出京!”

宗正寺卿也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