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亲仍不满意。
“暂认会变。”
母亲道:“写期限。”
白芷补:
共同审理仅限周定本案。
不扩大为西南军独立司法权。
军中纪律部分由西南军提出。
涉及弑君、伤民与盗用江北证物部分,由朝廷与江北见证共同核。
父亲看完。
“可以。”
他签沈烈。
皇帝签萧景衡。
两个人第一次在同一张纸上署名。
不是军粮转收令。
不是封账。
也不是互相定罪。
是一张共同拘押周定的文书。
阿六站在旁边看。
“公子。”
“嗯。”
“这算和好了?”
“算都怕对方抢人。”
“哦。”
阿六觉得这更合理。
文书一式四份。
朝廷。
西南。
永安。
周定本人。
周定看见自己的那份,笑道:
“我也有?”
“你得知道因为什么被关。”
“我不认。”
“写拒认。”
“也给你留。”
他第一次皱眉。
旧制度最喜欢让人不知道自己为何被关。
如今连周定也有一份。
不是善待。
是不能让看守以后多加一条罪。
周定被押走后,剩余六名待募兵开始分审。
岳达先。
他承认携刀。
承认最初想杀皇帝。
承认听见完整拒奉页后放弃。
没有冲杀。
也没有点火。
需要承担:
参与非法持械。
盗穿证物军衣。
意图弑君但中止。
是否因被骗减责,由后续审议。
赵石不同。
冲杀已发生。
按行刺未遂。
最后一名带火油者,意图焚衣毁身。
另记毁证。
其余三人放刀。
分别查是否知道周定计划。
不能因为一起出现便全叫反军。
也不能因为最后没杀成便全算无事。
父亲旁听时,问岳达:
“你还认我为将军?”
岳达道:“认。”
“为何不问我?”
“周先生说。”
“将军不能当面说。”
“如今呢?”
岳达看着父亲。
“我不知道将军心里说什么。”
父亲道:“以后只认写下的军令。”
岳达问:“若将军只给眼神?”
父亲沉默。
这问题很直。
许三刀等人也在听。
父亲最终道:
“不奉。”
“若将军事后怪罪?”
“不许。”
“写吗?”
岳达问。
父亲看向他。
岳达有些怕。
仍然没低头。
“写。”
父亲说。
新军令当场拟。
西南军中涉及杀人、调粮、越境、借名执行四类命令,必须落纸。
无书令者。
下属有权拒奉。
主将不得以军纪追责。
紧急阵前除外。
阵前口令须在事后一个时辰内补录。
母亲看后道:
“一个时辰太短。”
父亲道:“军中能补。”
“短好。”
皇帝问:“朕的口谕也要补录。”
“你们军中以前不用?”
父亲道:“用。”
“只是不公开。”
“所以周定能剪。”
父亲没有反驳。
他在新军令下签名。
许三刀第二个签。
中军账房的三名记事官分别签。
最后让七名待募兵都看。
不是让他们同意军令。
是确认今日以后,再有人拿一句“将军心里想”逼他们杀人。
可以拒。
岳达看完问:
“少主呢?”
“什么?”
“若有人说少主心里想呢?”
所有人都看向我。
我没有军队。
也没有军令权。
可如今有人已经把我的名字做成旗。
我让白芷另起一页。
上面只写:
沈安无亲军。
从未设亲军军号、军饷、营册与统领。
任何人称奉沈安暗令杀人。
先报本人姓名。
再出沈安亲笔明令。
无明令。
不奉。
我签名。
父亲问:“你若以后真收亲军?”
“不收。”
“皇帝赐呢?”
皇帝道:“朕没准备赐。”
萧令仪看向他。
“父皇以前赐过驸马府卫。”
“那是府卫。”
“不是亲军。”
我道:“也按名字登记。”
皇帝脸色不好。
他如今发现说什么都要加一张纸。
最后一页,由皇帝与父亲共同作见证。
两人都不代表我下令。
只证明今日听见我说:
没有沈安亲军。
皇帝先签。
父亲后签。
周围百姓也看见。
我忽然觉得很荒唐。
父亲让我弑君。
皇帝把我招为驸马。
两个人谁也不真正听谁。
今日却一起证明。
我没有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