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回家。
有人进酒楼。
有人去了寺庙。
也有人把牌卖了。
一块从五文涨到三十文。
阿六看见价格。
“公子。”
“嗯。”
“比您的亲军护身牌贵。”
“说明只认一个比人人亲军值钱。”
“那我们要不要也做?”
我看他。
“做什么?”
“背面刻两只眼。”
“卖六十文。”
白芷道:“可以。”
阿六眼睛一亮。
“真的?”
“先交木料、刻工、摊位与税。”
“再写明不保命。”
“卖不出去自己吃。”
阿六又不想做了。
第二份京报在午后到。
有一名领牌人拿着木牌进了宗正寺。
没有文书。
守门人却让他进。
理由是他把木牌眼纹朝外。
宗正寺值房有人看见后,只问:
“认谁?”
“萧景衡。”
“改不改?”
“不改。”
随后给了他一张旧案抄件。
内容是先皇后最后三日时辰记中,皇帝到长宁宫、眼红离开的那一页。
没有前文。
也没有后文。
只凭这一页,可以说皇帝亲自见过先皇后最后一面。
也可以说皇帝心痛。
甚至可以说两人已经和解。
同一个时辰。
剪出一段。
便能变成皇帝无罪的证据。
另一个只认父亲的人,持牌去了兵部旧驿。
得到一张西南军粮实收册抄页。
只写前锋营两万三千人断粮。
没有写江北疫仓。
也没有写父亲已经知道粮源。
只认母亲的人,拿到她在沈宅墙后留下的一句:
江北死人,有我一笔。
没有前面借粮、关押与四十一人的事。
只认我的人,拿到拒奉页第一句:
沈安拒绝执行沈烈弑君令。
后面的“不得代奉”没有。
周定先前传过同一句。
如今又发。
木牌的用处终于明白。
不是通行。
是领一份被剪过的真证。
真纸。
真字。
真事。
每一张都只够证明一个人无罪。
或者至少只够让持牌人更不愿意改。
我问周定认不认识眼牌。
他看过以后道:
“见过。”
“哪里?”
“陈平银路。”
“做什么?”
“领抄件。”
“谁能领?”
“只认一个结论的人。”
“若领完改了呢?”
“不能。”
“会怎样?”
周定看着我。
“下一次便没人认他。”
“只是这样?”
“有时会死。”
屋里安静。
“谁杀?”
“不知道。”
“为何杀?”
“因为他看过真件。”
眼牌持有人看见的不只是剪过的抄件。
为了让那一页足够真,发放者必须掌握原账。
领牌人一旦改口。
便会证明原账还有别的内容。
最干净的办法,是让他永远只认第一次。
母亲问:
“京城有没有领牌后改口的人?”
急报最后写了一名。
邓三娘。
江北会馆杂役。
她最初在顾青禾榜留名。
说只认顾青禾。
领牌后拿到母亲自认有过的抄页。
她看完却问:
“既然顾掌账自己也认过。”
“为何榜上让人只认她无罪?”
负责发件的人告诉她。
顾青禾受过十一年苦。
有过也不算。
邓三娘说:
“苦不能替错签字。”
她把木牌退了。
随后失踪。
最后一次被人看见。
是在江北会馆后巷。
跟着一名不瘸腿的送水人走。
我看着“不瘸腿”三个字。
周绮已经知道我们不再找左瘸。
所以这次连瘸都不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