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4章 榜不是招人,是挑证人(1 / 2)

邓三娘不是江北复籍人。

她的户籍一直在。

丈夫死于清丰疫营。

尸体未找到。

账上写病亡。

她不认。

找了八年。

后来进京,在江北会馆做杂役。

会馆中许多人叫她邓嫂。

真正名字叫邓喜娘。

留榜时写邓三娘。

不是假名。

是家中排行。

这让找人慢了半日。

所有人都在查邓三娘。

她的租屋契却写邓喜娘。

名字没换。

只是少问了一层。

秋棠带人搜租屋。

找到三样东西。

一只旧鞋。

一张清丰疫营领尸票。

还有一块没有领走的眼牌。

鞋底沾京城南沟泥。

领尸票上写:

丈夫邓大郎。

尸身已焚。

领尸人:

邓喜娘。

手印却不是她的。

她从未领过尸。

有人替她按印。

正因为这张假领尸票。

官府一直说尸体已经交给家属。

她再问,便是无理纠缠。

她等了八年。

最终却没有因为自己受苦,便认母亲全然无罪。

这就是周绮不能留她的理由。

她不是站皇帝。

也不是站父亲。

她只认哪一笔对。

哪一笔错。

这样的人不适合当干净证人。

我让京城不要先报邓喜娘被杀。

没找到尸体。

只能写失踪。

再查她退眼牌后,接触过谁。

江北会馆共有七人看见。

说法却不一样。

一人说她自己跟送水人走。

一人说被威胁。

两人说送水人是女人。

三人说是少年。

还有一人说没看见送水人。

只看见一只空水桶自己往后巷动。

最后一个说法很没用。

也最诚实。

他当时在二楼。

只看见桶。

没看见提桶的人。

白芷将七份证词分开。

“不合是好事。”

阿六问:“为何?”

“说明没统一。”

若七个人说得一模一样。

反而该查是不是背过。

如今能确认的只有:

邓喜娘离开前。

后巷确有水桶。

提桶者衣着普通。

脸、年龄、性别均不能确认。

方向是南沟。

京中内卫沿南沟找。

在一处废染坊找到十二只水桶。

每只桶底都刻眼纹。

其中十一只空。

最后一只装着木牌。

共二百四十八块。

正好是不愿改口的人数。

四榜留名三百七十一。

二百四十八人说不改。

牌已经提前做完。

不是留名后临时刻。

说明周绮不知道谁会来。

却知道大概会有多少人愿意只认一个。

或者她根本不在乎多几块少几块。

只要够发。

木牌旁还有四本空册。

封皮分别写:

君证。

军证。

苦证。

清证。

君证对应皇帝。

军证对应父亲。

苦证对应母亲。

清证对应我。

每本册第一页都画相同表格。

姓名。

旧名。

所认之人。

所恨之人。

见过何事。

愿否改口。

可否写字。

可否认尸。

可否认印。

可否带路。

看到最后四项。

皇帝道:

“不是留名榜。”

父亲道:“是在点人。”

母亲道:“挑证人。”

周绮不需要三百多人杀人。

她只要从中挑四类人。

会写字的。

以后抄未来讣告。

能认尸的。

替烧坏的脸确认身份。

能认印的。

拿真印证明假令。

能带路的。

把人引到该看见的位置。

每个人仍然只做一段。

而且他们会觉得自己只是作证。

没有杀人。

我让人把四册逐页照抄。

原件不动。

第二页开始已有铅粉压痕。

说明上面曾放过另一张填写过的纸。

后来被抽走。

白芷用炭轻扫。

压痕显出一些字。

君证册。

第一个名字:

齐守礼。

宗室旧吏。

可认皇帝私印。

不改。

第二个:

赵院生。

太医院故医之后。

可认赵岐旧医印。

不改。

第三个名字模糊。

只能看见:

魏……

后面写:

可认魏直。

我看向魏直甲。

他脸色发白。

“谁能认你?”

“宫中老人很多。”

“认哪一部分?”

“不知道。”

若让一名老内侍站出来。

说某个魏直是真的。

很多人会信。

尤其此人本就只认皇帝。

他不会去问手指。

也不会问承熙十四年那两个时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