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二十八章 以民为本(2 / 2)

终于,在耗时整整一年之后。

当第一版《大周新律》的草案,被工整地誊写出来,摆在苏温栀面前时,她感觉自己的眼睛,都有些湿润了。

这不仅仅是一部法典。

这是她和无数人,用一年的心血,浇灌出来的果实。

更是千千万万大周百姓,用他们的血和泪,凝聚成的希望。

她拿起草案,从头到尾,仔细地看了一遍。

总纲第一条,就开宗明义地写着:

“大周律,以民为本。凡法之所立,皆为护民之权,定民之责,安民之心。”

看到这几个字,苏温栀就知道,他们,成功了。

她没有立刻将草案呈给萧容辞。

她知道,光有律法还不够。

一部再好的法律,如果没有强有力的执行机构,那也还是一纸空文。

她提笔,在草案的后面,又写下了一份奏折。

这份奏折的标题,只有四个字——

《治安疏》。

在这份奏疏里,苏温栀提出了一个石破天惊的建议。

她建议,在全国范围内,仿照后世的警察制度,建立一个全新的,独立的暴力机关。

这个机关,不叫“捕快”,也不叫“衙役”。

她给它取了一个新的名字——治安司。

治安司的职责,非常明确:维护地方治安,侦办刑事案件,执行法院判决。

它的成员,不再是那些从地痞流氓里招募来的,没有编制的“临时工”。而是要像军队一样,进行统一招募,统一训练,统一着装,发放国家俸禄,并接受最严格的纪律约束。

最关键的是,治安司的管辖权,是独立的。

它在业务上,只对上一级的治安机构,和同级的司法机构负责。地方的行政长官,无权干涉治安司的具体办案。

一个县的治安队长,可以不听县令的命令。一个州的治安总长,可以不理会知州的脸色。

这,就是“执法权的独立”!

这等于,是从地方官的手里,活生生地,把“刀把子”给夺了过来!

苏温栀知道,这个提议,比重修律法本身,还要敏感,还要触动人心。

它要挑战的,是几千年来,“县令即一县之主”的传统权力结构。

它必然会遭到,整个文官集团,最疯狂,最猛烈的反扑。

但是,她必须这么做。

没有独立的执法权,就没有真正的司法公正。

她将《大周新律》的草案,和这份《治安疏》,仔仔细细地用黄绫包好,放入一个精致的木盒中。

然后她站起身,深吸一口气,朝着皇宫的方向,迈出了坚定的步伐。

她知道,真正的大决战,从这一刻起,才算正式开始。

她已经准备好了,去迎接那即将到来的,满朝文武的狂风暴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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