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八十章 沈氏手令(1 / 2)

最狂皇太子 汉三 1483 字 14天前

五月二十六,卯时二刻。

第三门外,半张交接表封在证袋里。

萧煜让蒋照把案上凭证分开摆放。中宫销毁单、候选供给册交接单、入宫册交接表,各占一案。

沈仪站在第三案旁,木匣搁在脚边。

“表上的沈氏,是你?”

“不是我个人签名。”

沈仪拿起证袋,隔着纸面点了点“沈氏”二字。

“中宫旧掌药房有一枚沈氏手令。取药、转运、暂存名录,都能用这枚令。办事人报沈氏,不必写个人姓名。”

“谁定的规矩?”

“中宫掌药房旧制。先皇后在时也用过。”

晏青问:“手令能改名吗?”

“不能。”

“能改宗牒吗?”

“不能。”

“能指定谁进宫吗?”

“不能。手令只管药路和暂存凭证。”

萧煜看向蒋照。

“分开记。能取药,能转运,能暂存。不能改名,不能入宗牒,也不能定候选人去留。”

蒋照落笔。

宋远仍候在案边,开口道:“沈氏手令既能暂存名录,沈仪又是中宫掌药女官,她便不能说与名册无关。”

沈仪看向他。

“我说过用过手令,没说没经手。”

“既经手,便要交代册子去向。”

“我交代我做过的事。”

她从木匣夹层取出一张旧手令。纸面沾着药渍,印泥已经褪成暗红。温迟验过纸边,确认与交接表同批。

萧煜问:“你何时用过?”

“景泰三十四年二月,取七寸夹板一副。”

霍临川抱着牌位走到案边。

“钥十二账里写着夹板由杨氏书吏取走。你今日认是自己取的?”

“我以沈氏手令领物,交给钥十二的人。”

“夹板后来到了谁手里?”

“不知道。”

“孩子呢?”

“我没带走孩子。”

霍临川的手停在牌位边缘。

“你拿走夹板,却不拿孩子?”

“夹板要送去修。手令上写的是旧夹板换新板,交接地在钥十二。没有孩子的名字,也没有接童人的签押。”

“你没看见接走孩子的人?”

“我到钥十二时,夹板已经交给船坞书吏。旧夹板换下,七寸新板封进药箱。孩子不在场。”

霍临川盯着她。

“所以夹板是你送的,孩子不是你接的。”

沈仪点头。

“是。”

萧煜问:“这次取物,有旁证吗?”

“钥十二应有旧账。”

“账已被翻过。”

“还有药材柜记录。夹板用的桐木,随同药材一并出库。”

章述拿过手令,沿着纸面核对药材栏。纸上写着白芍二两、甘草一两、桐木夹板一副,末尾还有一项:

“候名纸一束,暂存。”

他翻开幼童药柜抄录本,逐项对照。

“药材数量能对上。白芍二两、甘草一两,正是七寸夹板那份护理药方的用量。药柜记录还写着夹板一副,旧板回收。手令上的候名纸一束,也与同日入谷记录的纸数相合。”

萧煜问:“能证明什么?”

“候选名录至少有一部分,随药材一起转运过。夹板、药材、名录由同一趟交割处理。”

“能证明沈仪带走了孩子吗?”

“不能。记录只写物品,不写接童人。”

霍临川把牌位放到案边,指着“旧板回收”四字。

“我用过的夹板,是旧板?”

章述翻查药柜记录。

“只能证明旧板在那日从钥十二回收。不能确认谁用过,也不能确认对应哪名幼童。”

霍临川低头看着牌位,没再追问。

萧煜道:“夹板记录回收一段。接童一事仍缺人证和签押。两件事不可并成一件。”

蒋照记下结论。

温迟接过沈氏手令,翻到背面。纸背有一行浅浅的刮痕,位置被桐油污盖住。他用细铜针挑去污层,露出一截墨线。

“这里原有一栏。”

他把手令移到灯下。

墨线下方出现半个“杨”字,右侧被刮得只剩一点。

杨昀站在第五案旁,没有挪步。

萧煜问:“太傅府的书吏,何时经手过中宫旧物?”

杨昀看着那半个字。

“景泰三十四年,太傅府旧书吏孟怀代收过一次。”

“收了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