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66章 三弊之害(1 / 2)

债怎么还?

只有一个字:贪。

高利贷蚀骨,京债蛀心。前者搅乱民间生计,后者直接蛀空官场根基。

官员借京债,目的明确:行贿。

但此前,大明选官尚有一套规矩:察举、荐举、科举层层筛选,吏部铨选、都察院复核,重才也重行。

京债一开,这套流程便成了摆设。

候补官员急着脱籍上任,实授官吏盼着调往要地出政绩,全挤到放贷者门前。商人拿钱铺路,选司官员默许放行,渐渐演成明码标价:某缺值多少,某地需几成“润笔”,某人欠债未清,暂不得补。

没钱?再好的策论、再硬的乡评,也只能晾在吏部文牍堆里吃灰。

起初只是个别人破例,后来成了默认规矩。你不借,别人借;你不送,别人送;你不争,位置早被抢空。

寒窗十年,一朝落榜尚可再搏,若因囊中羞涩永滞候补名录,那苦读还有什么意义?

久而久之,不借钱打点的,反被视作不通世故、难堪大用。

选官制度失了公允,也失了底线。

试想:一个新官赴任,上马第一件事不是查民情、理讼案,而是盘算如何填补京债窟窿……他还能清廉多久?

当然,京债并非贿赂之始。没有它,照样有人变卖家产行贿。

可关键在于节奏。

若无京债,贿赂或许缓慢滋长,尚有回旋余地。若有明君临朝,或可截流遏源。

偏偏京债一出,便如火引油。它把行贿从“个别行为”推成“生存必需”,把潜规则锻造成硬门槛,让整套选官机制,在短短数年间迅速失能。

而官员一旦走上贪渎之路,百姓便立刻感知:税加了、役重了、冤案多了、青天少了。怨气日积,裂痕暗生,政局随之摇晃。

上至六部堂官,下至州县小吏,高利贷从来不是市井闲事,而是悬在大明头顶的一柄钝刀。

朱雄英心里透亮:此患不除,百弊丛生。

而与高利贷形影不离的,还有赌坊。

......

朱雄英决意严令禁绝此事。

黄、赌、毒三事,对百姓、对社稷、对纲常秩序的侵蚀,并无轻重之别。

差别只在显隐之间、缓急之分。

毒之一项,不必赘言。沾即溃骨,触则丧命。眼下大明境内尚无此物,朱雄英暂可不作首务。

但赌,他绝不容。

年节时邻里凑局推牌九,闲暇间街坊搭台掷骰子,输赢几文、十几文,图个热闹,本无伤大雅;便是千载之后,亦无人为此动法。

朱雄英所要铲除的,是设场聚众、层层抽水、诱引倾家的赌局,是那些藏于祠堂偏院、暗设于茶寮夹墙、专挑生面孔下手的赌档。

世人常将黄、赌、毒并提,真只为顺口?自然不是。

根由只有一条:三者皆蚀人神智,销骨夺志。

毒之害,人人知其烈……终至眼中唯余一物,其余尽成灰烬。

赌之害,亦如出一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