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说两年未见,可看你气色,倒像刚从春日里走出来,一点没老。”
“你四十出头的人,怎么还似二十郎君?”
“瞧你头顶——一根白丝都寻不见。”
”……“
朱棣抬起手,似要伸手揉揉朱雄英的额角,可手悬在半空,忽而一顿,终究垂了下去。不知是眼神昏花,还是记起了君臣之隔。
朱雄英察觉他神色不对。
“怎么?”他声音放轻了些,“家里出了什么事?”
朱棣身子一僵,喉结上下滚了滚,才低声道:“妙云……怕是熬不过这个秋了。”
朱雄英猛地抬头:“怎会这么快?”
“快?”朱棣扯了扯嘴角,那点笑比哭还涩:“早就不新鲜了。”
“实话说,她能撑到今日,已是老天开恩。”
“只是我……我这心里头,一时半刻,还转不过弯来。”
“她说不想见我垮着脸,硬把我推出门,让我寻你走走,透口气……”
他两手悬在身前,不知往哪搁,像被抽了筋骨的少年,全然没了燕王的威势,也不像个六十出头的老者。
“生死由命,富贵在天——我……”朱雄英抬手,顿了顿,轻轻按在他肩上。
“也别太压着自己。你我这身子骨,说不准哪日就下去,一道去见婶婶呢。”
“你啊,还是这张嘴,哄人不打草稿。”朱棣眼眶发红,却真笑了,“我是没准数,可你?少说还得活个百十来年!”
“可千万莫急着来,我俩都等着你长命百岁,多看看这太平日子。”
他说话再无拘束,字字直白,句句落地。
朱雄英想劝,话到唇边,又咽了回去。
朱棣与徐妙云,是打小一处长大的。青梅竹马,两小无猜,不是虚话。
初见时,徐妙云才刚会跑,扎两个小髻,跟在朱棣屁股后头追蝴蝶。
朱棣大她两岁,八岁时两人还蹲在徐府后院泥地里捏泥人,她不过五四岁,也就如今小文那般高矮。
八岁那年,朱元璋与徐国公拍板定下亲事;又过四年,徐妙云正式拜堂,成了燕王妃。
没错,她成亲那年,十二岁;朱棣十四岁。
放后世瞧,简直匪夷所思。可那时节,战火未熄,村头巷尾的娃娃,十三四岁挑水劈柴、十六七岁抱娃带弟的,比比皆是。
彼时天下人,活到四十已算福厚,五十便是稀罕;寻常百姓家,三十出头便埋进黄土的,不在少数。
早婚,不是图热闹,是怕来不及。
什么周礼讲的“男子二十加冠,女子十五及笄”,听着体面,实则全是士族门第的排场。平民连米缸都见底,哪来的冠?哪来的笄?
加冠及笄,说白了,是给嫡子立名分、争家业的凭证,压根不是什么“成年礼”。
到了大明,连勋贵家里,也早把那套规矩扔进了灰堆——谁家娶亲不顺带行个冠礼?干脆一块办了,省事。
所以男子十五六、女子十三四完婚,在那时,再寻常不过。
若照旧史,徐妙云只活到四十五岁——十二岁嫁人,她的一生,四分之一已随红盖头一掀,悄然流走了。
“说起来,您和婶婶成亲那年,我恰好落地。”